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的規定,現將歐洲考區考生參加2013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歐洲考區):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簡稱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歐洲考區):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
2. 已取得港澳臺地區或外國法律認可的注冊會計師資格(或其他相應資格)。
(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和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歐洲考區):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已取得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財政部考委會)頒發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并且在有效期內。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歐洲考區):
1. 已報名參加2013年10月19日至20日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2. 已報名參加2013年9月28日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
3. 因被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4. 以前年度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因違規而受到停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二、報名程序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和交費確認兩個步驟:
(一)網上預報名
報名人員應當于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或5月6日至15日期間,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www.cicpa.org.cn),點擊“注冊會計師考試網上報名”,進入“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或直接登錄http://cpaexam.cicpa.org.cn)進行網上預報名。所有報名人員應當重新注冊,登錄報名系統,按照報名指引填寫相關信息;首次報名人員應當按要求上傳身份證件和畢業證書的掃描件。預報名完成后,網上報名系統為報名人員生成預報名信息表,請報名人員下載打印,以便于下一步交費。
報名人員符合綜合階段考試的報考條件,但不能完成網上預報名的,可向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財政部考辦)查詢辦理(查詢電話010-88250110)。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人員可以同時報考專業階段考試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二)交費確認
報名人員辦理完成網上預報名后,應當在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間,將報名費直接匯入考試代理機構英格蘭及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協會(ICAEW)開設的歐元專用賬戶(僅限歐元),過期不予受理。
考試報名費標準為每科100歐元(綜合階段考試按2科計算)。
ICAEW的相關信息如下:
Beneficiary Name: INST OF CHARTERED AC.
Beneficiary Street/No.: 550/00/10311335
Beneficiary Postcode/City: MK9 2FZ
Beneficiary Country: UNITED KINDOM
Beneficiary IBAN: GB69 NWBK 6072 1110 3113 35
Beneficiary Bank: NATIONAL WESTMINSTER BANK PLC;
IBANBIC:NWBKGB2L
Ben Bank Address: 501 Silbury Boulevard, Saxon Gate East, Milton Keynes, MK9 3ER。
匯款后,請將打印的預報名信息表和匯款通知(請在匯款附言中注明報考人員的網報序號)掃描發送到ICAEW開設的中國注冊會計師考試專用電子郵箱:cicpa-brusselsexams@icaew.com(用英文書寫),并同時抄送財政部考辦設立的考試專用郵箱:ks31@cicpa.org.cn,信函中請寫明網報序號和報名人員的中英文姓名。
2013年5月15日網上報名系統關閉后,財政部考辦將根據繳費情況為相關報名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內進行報名資格確認。
三、考試科目和范圍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考試范圍: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四、考試方式
考試采用閉卷。報名人員可以選擇計算機化考試(簡稱機考)方式,也可選擇紙筆作答考試方式。
機考方式,是指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
紙筆作答考試方式,是指通過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客觀試題使用計算機作答,主觀試題使用紙筆作答。
考試系統支持10種輸入法:微軟新倉頡輸入法、速成輸入法、微軟拼音輸入法、全拼輸入法、智能ABC輸入法、谷歌拼音輸入法、搜狗拼音輸入法、王碼五筆型輸入法、極品五筆輸入法和萬能五筆輸入法。
五、考試時間和地點
(一)考試時間
專業階段考試:
2013年11月15日 09:00—11:30 審計
14:00—16:30 財務成本管理
2013年11月16日 09:00—11:00 經濟法
14:00—17:00 會計
2013年11月17日 09:00—11:00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14:00—16:00 稅法
綜合階段考試:
2013年11月17日09:00—12:30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
14:00—17:30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
(以上時間均為比利時當地時間)
(二)考試地點
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
六、考試輔導教材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布的考試大綱,編寫專業階段考試6個科目考試輔導教材和經濟法規匯編,由出版社出版發行。財政部考辦免費向報名人員提供所報考科目的輔導教材。
財政部考辦在收到報名人員匯繳的報名費后,根據報名人員提供的詳細地址寄發考試輔導教材。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不編寫綜合階段考試輔導教材。
七、準考證的下載打印
報名人員應當于2013年11月1日至15日期間,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進入“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名人員憑準考證、網上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原件參加考試。
八、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一)考生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后發布。考生可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查詢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由考生與財政部考辦聯系領取。
(四)綜合階段考試科目應在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后5個年度考試中完成。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由考生與財政部考辦聯系領取。
九、專業階段考試免試及豁免條件
(一)中國公民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免試年度為申請人提交申請的年度,申請人應當于本年度考試開始前提交免試申請。
(二)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可以按互惠原則簽訂的互免協議免予專業階段部分科目考試。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 報名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等相關文件(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上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并承諾遵守上述文件。
(二)報名人員下載準考證時,應當認真閱讀由財政部考辦制定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應考人員考場守則》和有關考試信息,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三)財政部考辦將繼續開通注冊會計師考試機考模擬練習網站,便于報名人員熟悉機考環境和電子化試題形式。
(四)考生需要對考試成績復核的,可在成績發布之日起20日內向財政部考辦提出申請,財政部考辦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辦法》統一組織成績復核。
(五)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將在網站發布考試相關通知,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
(六)如果報名人員咨詢與考試政策相關的問題,可將問題發送至財政部考辦設立的考試專用郵箱:ks31@cicpa.org.cn。
如果報名人員咨詢與網絡報名相關的技術問題,請撥打財政部考辦電話010-88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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