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市紀委所屬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有關要求,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報市有關部門同意,決定面向市屬財政全供事業單位,通過組織推薦、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選聘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補充到市紀委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選聘計劃
本次公開選聘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
二、選聘范圍和對象
洛陽市市屬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選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修養,愛崗敬業、清正廉潔;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全日制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和人數為:計算機類3名、法律類1名、財會審計類1名;
3.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試用期不定等次情況)等次;
4.達到現所在崗位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
5.年齡35周歲以下(截止時間為2013年3月31日,即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報名條件者填寫報名表(報名表自行下載,經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并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所在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有關材料復印件(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并蓋出具單位印章)及近期一寸免冠藍底照片5張,由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于2013年4月11日至12日下午5時前統一報至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選聘工作領導小組依據任職資格條件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人員進入筆試。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專業職位報考。各專業職位報名人數少于4名者,依據相關規定核減或取消本專業職位選聘。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聘過程。凡弄虛作假者,一經舉報查實,即取消資格。
通過初步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洛陽廉政網”公布。初步資格審查合格者以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為單位于2013年4月16日到市紀委干部室(市紀委715房間)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組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滿分為100分。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成績在“洛陽廉政網”進行公布。
1.筆試。筆試成績占40%。報名人選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考試內容主要是計算機、法律、財務會計、時事政治、公文寫作、公共知識、紀檢監察相關業務知識等內容,不指定復習范圍和參考書籍。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洛陽廉政網”公布。
2.面試。面試成績占60%。根據時間安排,分專業按筆試成績1:4組織應試人員進行結構化面試,面試順序現場抽簽決定,答題按照試題順序依次回答。計時人員按總時間15分鐘計時。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在“洛陽廉政網”通知。
(三)體檢
體檢由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按照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參加體檢者,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排序(成績并列者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照1:3的比例確定人員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在“洛陽廉政網”通知。
(四)政審考察
根據被推薦人選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及體檢結果,按照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對確定的考察對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考察。
(五)研究決定
根據考試入圍人選綜合得分情況及考察結果,結合工作需要,研究確定擬聘任人選。
(六)組織任命
對擬聘任人選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結果不影響聘任的,擬聘任人選在市紀委監察局事業單位試用6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有關手續,試用期滿后進行組織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保持原崗位工資、薪級工資不變,績效工資按照市直事業單位參考標準執行。聘用后需在市紀委所屬事業單位工作滿三年方可提出調動。
五、組織領導
成立市紀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簡稱選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紀委干部室。市紀委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聘工作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六、紀律要求
1.整個選聘工作在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執行。
2.相關人員要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工作制度。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與考試、聘用等有關的相關信息等。
3.報名人員要正確對待競爭,不準弄虛作假,進行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一經發現,取消其聘任資格。
本方案由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63937158
中共洛陽市紀委
洛陽市監察局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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