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三水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和校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原則
堅持逢進必考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堅持以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作為評價標準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2013年度我區計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46名,中職教師3名,校醫2名(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中小學教師
專業對口、具備本科或以上學歷、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和教育教學業務能力、身體健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應屆畢業生
(1)三水生源畢業生,具備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學歷的師范院校2013年的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含已辦理暫緩就業的2011年、2012年畢業生,應聘音樂教師、美術教師的不作師范教育類畢業要求)。
(2)非三水生源畢業生,具備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學歷的國家重點師范院校或211工程院校(不含二級學院)的師范教育類應屆畢業生(應聘音樂教師、美術教師不作師范教育類畢業要求)。
2.在職教師
具備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本科或以上學歷,年齡要求為40周歲以下(1972年4月8日后出生),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高層次教育人才(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67年4月8日后出生):省特級教師、省級或以上優秀校長或教師(含教壇新秀、優秀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省級或以上勞動模范、省級或以上名師名校長(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首席教師)。
(2)優秀教師:現聘市級或以上骨干教師(由教育行政部門聘任)或近5年獲得地級市以上優秀教師獎勵(指教育行政部門或政府部門評選的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教壇新秀、優秀校長)的現職教師。
(3)臨時聘用的專任教師、職員:2012年9月1日前在我區公辦學校任教(任職)且現仍在崗的臨時聘用專任教師、職員。如為鎮(街道)學校的臨聘教師、職員只能報考現受聘的鎮(街道)范圍內的學校,如為區直學校的臨聘教師、職員,只能報考區直屬范圍內的學校。
(二)中職教師
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對口專業本科或以上學歷,40周歲以下(1972年4月8日后出生)的在職教師,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參加省級以上職業技術院校(技工院校)相關工種技能大賽獲三等獎或以上者。
2.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省級以上職業技術院校(技工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或以上者。
(三)校醫
臨床醫學專業畢業,本科或以上學歷,年齡要求為40周歲以
下(1972年4月8日后出生),社會人員需持有執業醫師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