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新時期、新任務對校院事業發展的新要求,進一步改善行政管理干部隊伍結構,提升行政管理服務水平,省委黨校湖南行政學院面向全省選調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身份、德才兼備的年輕干部。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擬選調5名行政管理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二、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扎實,作風正派,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較強的語言表達和文字綜合能力。
2.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身份。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正科級(含正科級)以下職務, 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5.身體健康。
三、選調程序
1.公告。在湖南領導人才網、湖南省委黨校網站發布選調公告。
2.報名。采用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下載《湖南省委黨校 湖南行政學院公開選調年輕干部報名登記表》并如實填寫,并發送至招考專用郵箱swdx505@163.com。報名截止日期為2013年4月30日。
3.資格初審。中共湖南省委黨校湖南行政學院人事處、紀檢監察室將按照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將于2013年5月8日在省委黨校網站“信息發布欄”進行公示。
4.領取準考證及資格復查。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試資格。資格復查時,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單位同意報考蓋章并貼好照片的《湖南省委黨校 湖行政學院公開選調年輕干部報名登記表》以及1張一寸免冠彩照到湖南省委黨校湖南行政學院辦公樓大廳辦理。
5.筆試。由校院統一組織筆試。筆試內容:公共科目和公文寫作兩科,每科滿分100分。公共科目主要考馬克思主義基礎理論、時事政治、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公文寫作主要考公文寫作基礎、公文寫作及公文辦理等方面的知識及能力。筆試成績為100分,公共科目和公文寫作各占50%。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并在湖南省委黨校網站“信息發布欄”公示。
6.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
7.確定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對象并在網上公示。
8.考察。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9.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0.研究確定選調人選并公示。將考察情況報校院委研究,確定選調人選,并在有關網站上進行公示。
11.辦理調動手續。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