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縣公務員局:
你局《關于擬錄用黃仕鵬等17位同志為公務員的請示》(安政人〔2012〕113號)收悉。
根據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公安廳《關于福建省2010年基層政法干警定向培養試點班畢業生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閩人發〔2012〕133號)文件精神,經體檢、政審考察合格,批準錄用黃仕鵬等17位同志為公務員,試用期一年。具體名單如下:
安溪縣公安局:蘇得志 王建山 章木生 柯清鋒
楊興發 張亞斌 黃仕鵬 王一曙
張天銘 柯淯鎮 楊燦輝 林杰偉
張永山 林志毅 鄭志國 羅炎玲
林曉嬌
泉州市公務員局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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