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上級批準,決定為市消防支隊公開招聘消防文員18名。發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具有滄州市轄區戶口或滄州生源地的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應屆和往屆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4月19日前出生)28周歲以下(1985年4月19日后出生);
3、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盲視、無傳染病史、無殘疾、無紋身;
4、全日制普通類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消防文員。主要安置到市公安消防支隊機關,從事公文寫作、檔案管理、收集匯總各類數據、統計上報、錄像攝像、消防宣傳等工作。
四、消防文員的待遇
1、基本工資每月1500元;
2、社會保險為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基本生育、工傷和失業保險,按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的保險基數足額繳納。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地點設在市人社局一樓大廳(滄州市御河西路50號市人社局辦公大樓東門進入),報名時間4月27日上午9:00至4月28日下午5:00。報考人員可登陸滄州人力資源網(網址:http://www.czrlzyw.com)和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網址:http://hbczrsj.gov.cn)下載并持《滄州市公安局消防文員報考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連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應屆畢業生持就業協議書和學生證)、戶口簿等證件,生源地證明材料(高中畢業證或戶口遷出地派出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一式兩份),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6張,到報名地點報名。由市人社局組織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每人交納考務費100元。
2、初檢。按招聘條件由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考者進行初步審查、目測,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得報名。
3、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5月4日9:00-17:00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
1、筆試
(1)報名合格人員統一參加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的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基礎消防知識和時事政治、寫作等。
(2)應聘者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任何一證件的應聘者不得參加考試。應聘者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直接取消考試資格。
2、體能測試
根據招聘人數和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試的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者都進入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
(2)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測試場地報到,經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后分組參加測試;體能測試為淘汰項,凡有一項不合格者,體能測試為不合格,全部考試終止。
(3)通過體能測試的應聘者,如果總數超過招聘人數的2倍,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人數和應聘者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總數達不到招聘人數的2倍,全部進入面試環節。通過體能測試的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者都進入面試。
參加體能測試的人員和時間將于筆試后一周內在滄州人力資源網和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
3、面試
(1)實行結構化面試,每位應聘者面試時間不超過6分鐘。面試由市人社局會同市公安局組織。
(2)應聘者應攜帶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凡出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取消該應聘者參加面試的資格。
參加面試的人員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占70%、面試占3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在資格復審、體檢、政審、公示等環節出現不合格人員需要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遞補時,如果出現總成績并列者,依次按筆試成績高者、具有在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半年以上工作經歷者、學歷高者和寫作成績高者優先的辦法確定排名。
(三)資格復審
面試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公安局對擬進入體檢人員(根據招聘人數和考生總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行資格復審,審核應聘人員的畢業證、身份證、報到證(應屆畢業生審核就業協議書和學生證)、戶口簿、生源地證明材料(高中畢業證或戶口遷出地派出所證明)及個人檔案等相關資料原件。對經審核沒有問題的,進入體檢環節。對經審核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招聘資格,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體檢
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費用由參加體檢的人員自付。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體檢出現不合格的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組織。
(五)政審
由市公安局負責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政審。政審出現不合格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人員聘用
體檢合格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要在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網站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合同管理。公示有異議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消防文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包含培訓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證件審核、體檢、政審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超過規定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17-3206528(市人社局事業科)
0317-5636610(市公安局消防支隊指導科)
附:
《滄州市公安局消防文員報考資格審查表.doc》來源于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最近更新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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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滄州市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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