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經2013年縣第1次編委會議研究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來安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2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見《2013年來安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實行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在縣政府網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等相關媒體統一發布)、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范圍和條件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招聘崗位年齡、學歷、專業等具體要求(詳見《2013年來安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年齡條件“30周歲以下”是指1982年5月6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報名
(一)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
1、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來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局;報名時間:2013年5月6日至5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咨詢電話:5612391,逾期不得補報。
2、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和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張。其中:應屆畢業生畢業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所在學校蓋章的“2013年畢業,現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材料等,聘用之前仍未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相關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繳筆試報名費90元。報名時填寫《來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一份。
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含服務期滿二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本規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情況登記表》(附件3),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縣人社局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比例不低于3:1,方可舉行考試,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因不足規定開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崗位,報考該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報名條件的其它崗位。
4、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二)經過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
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試
(一)筆試時間:2013年5月25日上午8﹕00-10﹕00;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二)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滿分各100分;《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管理、人文和寫作等,《專業知識》考試內容主要為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專業知識;
(三)筆試成績:筆試后,按《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4:6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縣政府網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在筆試成績合成前每科加2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成成績需達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七、體檢和考察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等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課成績高低順序排序;專業課成績相同的,優先聘用學歷高者。遞補參照此法)。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文件和規程執行。
考察由縣人社局會同主管部門共同負責組織,考察參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若發現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其考察資格。
體檢或考察結束后,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依次一次性等額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將在來安縣政府網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下達聘用文件,主管部門辦理相關聘用、入編等手續。
根據國辦發〔2002〕35號和皖政辦〔2006〕13號文件規定,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招聘單位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三年,聘期滿后,縣人社局會同主管部門重新進行考核,合格者續聘。凡試用期和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的予以解聘,解聘后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待遇
這次招聘的人員為縣財政全額供給事業編制,工資福利待遇按省政府皖政〔2007〕8號文件執行。
十、監督檢查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切實做到陽光操作。成立來安縣2013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人社、編辦、財政、監察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具體指導招聘工作。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并加大招聘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對違反考試招聘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來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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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情況登記表.doc》來源于來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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