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化事業發展需要,2013年宣城市文廣新局所屬事業單位市文物局面向社會公開引進1名高層次人才。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引進;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引進崗位計劃
三、引進對象和條件
引進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各崗位所需專業、學歷(學位)和其他條件(詳見“引進崗位和計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引進:
(一)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引進程序和辦法
引進工作按照發布引進信息、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與考察(含報考資格復審)、公示、審批、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本次公開引進的有關信息通過宣城市文廣新局網站
(http://www.xcwgxj.gov.cn),宣城市文物局網站
(http://www.xcww.com.cn)等網站發布,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在宣城市文廣新局網站發布,報考人員請及時主動到指定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采取現場集中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3年 5月6日至 5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宣城市文廣新局人事科辦公室,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與水陽江大道交叉口(廣電中心大樓三樓),電話:0563-2619309。
3、報名所需資料:
報考者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7月31日前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需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3年7月31日前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學位證書待授”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在編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代報名者另需提供代辦者身份證及復印件和報名者出具的代報名委托書。
4、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宣城市文廣新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初審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前一周發放,另行通知)。
5、注意事項:
(1)報名表的填寫:報考者應填寫《2013年宣城市文廣新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可下載打印或現場領取)。該表必須由報考者本人填寫和簽名承諾。報名工作結束后,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若不真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后果自負。
(2)報考人員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三)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者職業傾向、個人素養、性格氣質、理論功底、工作能力等。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考官組成: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組的一半以上。計算面試成績時,除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他考官平均分為該考生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法,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面試費80元/人。
4、當參加面試實到人數等于該引進崗位計劃數時,設定面試成績70分為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達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數線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四)體檢考察(含資格復審)
1、體檢考察工作由宣城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2、體檢考察人員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采取從備用題庫中加試一題的方式,按加試成績高低排序,以高分者入選,遞補人員確定照此規定執行。
3、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4、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要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同時對其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審查。若發現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五)公示
引進各環節的結果均在宣城市文廣新局網站公示3天,其中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體檢和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
(六)報批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引進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簽訂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關事宜
1、本《公告》由宣城市文廣新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2、引進工作由宣城市文廣新局紀檢監察室全程監督,并全面接受社會監督。
咨詢電話:市文廣新局人事科 0563—2619309
監督電話:市文廣新局紀檢監察室0563-2619305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563-3026400
宣城市文廣新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組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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