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肥市包河區法院、司法局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的規定,現將資格復審、面試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對象、時間、地點
對象:報考包河區法院審判工作職位、司法局社區矯正職位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如下:
http://www.hfrc.net/click.php?id=3758
時間:2013年4月29日 (9:00~17:00,中午不休息);
地點:合肥市包河大道118號區政務服務中心北樓726室
咨詢電話:0551-63357782
二、考生須知
1、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攜帶以下證件、材料:
報考區法院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筆試準考證(一份)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一份,請自行從合肥市人事考試網報名端口打印),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確認公章)、助理審判員、助理檢察員任職相關證明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選調證明原件、具有法院、檢察院2年工作經驗證明原件;
報考區司法局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筆試準考證(一份)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一份,請自行從合肥市人事考試網報名端口打印),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確認公章)、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選調證明原件、2年以上工作經驗證明原件;
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按《公告》規定,從筆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須于5月3日下午16:00前提供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2、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按有關規定提供網上報名時提供的彩色2寸證件照片2張(請在照片背面寫上職位代碼、姓名)。
三、面試通知
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中共合肥市包河區委組織部
合肥市包河區監察局
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區司法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安徽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