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考試中心: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7號)精神,現將2013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3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7、8日舉行,設《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客觀題)、《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客觀題)、《安全生產技術》(客觀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9月7日上午9∶00—11∶30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9月8日上午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二、考試成績管理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87號)和《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13號)規定執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暫行規定》下發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各市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其中對中專以上學歷層次專業的審核,可參照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1)執行。
四、報名工作安排
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13年5月29日9∶00至2013年6月17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網上繳費時間定于2013年5月31日9∶00至2013年6月19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報名信息通過網上提交,請應試人員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報名時,應試人員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居住(或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各市可根據情況自行確定資格審查開始時間(不得早于2013年5月30日9∶00),截止時間統一定于2013年6月18日16∶00。各市應于2013年5月24日前將審核點信息匯總表(見附件2)加蓋公章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同時上傳電子版。應試人員可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后,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辦理審核、確認手續。應試人員資格審查通過后,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各市要嚴格報名審核工作,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應試人員應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單位審核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相關工作年限證明;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應試人員還須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任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報名成功的應試人員應于2013年9月2日至8日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準考證。
各市務必將審核方式、時間、地點和打印準考證的網址、時間、方式通知到每一位應試人員,確保應試人員順利報名和參加考試。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領取的居民身份證(即一代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應試人員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及參加考試。未辦理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應試人員應盡快辦理,以免影響報名和正常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