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的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韶關學院2013年擬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學、行政教輔科研等人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東韶關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一所省屬公辦全日制綜合性普通本科大學,是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座落在舉世聞名的世界地質公園及世界自然遺產丹霞山和禪宗祖庭南華寺所在地、中國優秀旅游城市、粵北歷史文化名城——韶關市。韶關學院占地面積2511畝,校園綠樹成蔭,鳥語花香,環境優美。韶關學院是粵北地區唯一的本科高校,始創于1958年,是一所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哲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學科齊全的綜合性大學。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1:韶關學院2013年招聘計劃表
三、薪酬待遇
按事業編制進行聘用,執行國家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恪守學術規范,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具有優良的學風和高尚的師德,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教學能力。
(二)各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五)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五、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
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報名方式
應聘者可發送電子郵件到附件1中指定的報名郵箱提交應聘材料。
應聘材料應包括《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表格下載見附件2)、個人簡歷(其中個人著作、科研項目證明、獲獎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在試講現場提交查驗)。
不按要求提供應聘材料者視作無效報名。
學校人才引進與人才招聘面試考核工作小組根據學校當年公開招聘計劃和資格條件,對所有應聘者的簡歷進行資格審查,登記符合基本條件的簡歷,遴選并確定入圍筆試的人員名單。
(二)考試
1、專技崗人員考試采用面試(試講或實驗操作測試)的方式進行,按擬聘人數與面試(試講或實驗操作測試)人數1:3以內的比例,確定面試(試講或實驗操作測試)人員名單。由學校人才引進與人才招聘面試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實施,學校人才引進與人才招聘面試考核工作小組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5人。專技崗中二級學院教學人員計劃采用面試(試講)的方式,試講內容為本專業課程,每人試講20-30分鐘,試講完畢后接受評委提問。專技崗中教輔科研人員計劃采用面試(實驗操作測試)的方式,實驗操作測試為招聘崗位相關知識內容,實驗操作測試完畢后接受評委提問??荚嚦煽儼窗俜种朴嬎愠煽?,6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
面試(試講或實驗操作測試)的具體時間由學校直接通知本人。
2、管理崗人員考試采用面試(筆試)的方式進行,按擬聘人數與面試(筆試)人數1:3以內的比例,確定面試(筆試)人員名單。由學校人才引進與人才招聘面試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實施,學校人才引進與人才招聘面試考核工作小組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5人。筆試內容為行政能力測試,筆試為90分鐘,筆試完畢后全部進入面試??荚嚦煽儼窗俜种朴嬎愠煽儯?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總成績為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面試(筆試)的具體時間由學校直接通知本人。
六、考察與錄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報學校黨委研究決定后,在韶關學院人事處網頁公示最后成績(含體檢結果)和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組織考察,并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組織考察人員進行體檢。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錄用資格的,可依次遞補錄用或重新招聘。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可向韶關學院紀委、監察處提出。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工作崗位要求或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下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經雙方協商,可續簽中長期聘用合同。
七、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報名時間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報名時間內報名人數中符合招聘職位與面試(試講)人數1:3以內的比例時,此崗位的報名自然終止。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2010〕15號)、《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韶關學院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規定》(韶學院〔2007〕178號)、《韶關學院關于調整人才引進相關規定的通知》(韶學院〔2010〕65號)、《韶關學院人才招聘工作程序》(韶學院〔2009〕57號)、《關于成立韶關學院人才引進與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韶學院〔2011〕51號)和《關于調整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發放辦法的通知》(韶學院〔2011〕159號)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