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范、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昆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393。學校地址:云南省安寧市昆鋼建設街82號,郵編650302。
第三條學校是國有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學院以工科專業為主,培養適應現代工業企業生產所需的高級應用型人才。是云南省省級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
第四條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學生,頒發相應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昆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招生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招生計劃,并討論決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黨委書記擔任。
第七條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宣傳、咨詢、錄取和復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組長由學校紀委書記擔任。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
第十一條學校對在投檔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調檔;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其專業。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不規定男女生比例;對考生體質的
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國家規定予以照顧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加上照顧分后的總分數對待。
第十三條學校只接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學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廳、財政廳、發改委規定標準收取下列費用:
(一)學費:6800元/生.學年
(二)住宿費:標準學生公寓1000元—1200元/生.學年。
第十五條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和勤工助學崗位,以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其中國家獎學金可獲8000元/生.學年獎勵,國家勵志獎學金可獲5000元/生.學年獎勵,省政府獎學金可獲6000元/生.學年獎勵,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可獲4000元/生.學年獎勵。貧困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特困生助學獎勵,其中國家助學金為2500元—3500元/生.學年。學校還專門設立了“經濟困難學生獎助學金”,資助困難家庭優秀學生學習,資助面達在校生10%。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新生報到后,根據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門
的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招生規定或有舞弊行為的新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昆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咨詢網址:http://www.kmvtc.net;
電子郵件:kungangzhaoban@126.com;
咨詢電話:0871-68604025傳真:0871-68604873;
招生監察電話:0871-68604013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昆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推薦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為準。如發布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本校愿承擔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