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城市管理職責移交后工作需要,報請市委市政府同意,經區四大班子聯席會議研究通過,區政府決定面向社會和我區差供及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0名。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00名,其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90名,面向驛城區差供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招聘110名。
(一)住建局所屬事業單位(園林綠化所、市政工程服務中心、環境衛生所)95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35名(文秘專業6名、計算機專業2名、法律專業4名、財會專業6名、環境工程專業4名、規劃設計專業5名、工民建專業4名、工程預算專業4名),其他人員60名。
(二)綜合執法局所屬事業單位(城管監察大隊)60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30名(文秘專業4名、計算機專業4名、法律專業8名、公共管理專業10名、規劃設計專業4名),其他人員30名。
(三)房屋征收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房屋征收服務中心)35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15名(文秘專業3名、計算機專業4名、法律專業4名、財會專業4名),其他人員20名。
(四)區規劃分局事業單位5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5 名(文秘專業1名、計算機專業1名、規劃設計專業3名)。
(五)人社局所屬事業單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5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5名(文秘專業2名、法律專業3名)。
招聘專業技術人員中,文秘專業16名(男12名、女4名)、法律專業19名(男15名、女4名)、財會專業10名、計算機專業11名、環境工程專業4名、規劃設計專業12名、工民建專業4名、工程預算專業4名、公共管理專業10名(男7名、女3名)。
二、招聘資格和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未就業的專科、本科人員在28周歲以下(1985年4月30日后出生),未就業的研究生在30周歲以下(1983年4月30日后出生),就業在編在崗人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4月30日后出生);面向驛城區招聘的其他人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4月30日后出生)。
4、學歷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報考環境工程、規劃設計、工民建、工程預算崗位的要求具有國家計劃內全日制統招專科以上學歷,報考其他崗位的要求具有國家計劃內全日制統招本科以上學歷;面向驛城區招聘的其他人員學歷、專業不限。
5、報考崗位專業要求,報名者所學專業應為相應專業類中所涵蓋的專業。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在職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其中有一年被定為不定等次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等次的;
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3年 5 月9日 ——5月16日
(二)報名地點:驛城區政府1號樓4樓410,區人社局干部股(解放大道西段);聯系電話:2828335,2828909。
(三)報名辦法: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按照招聘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考,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需提供: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計劃內統招的未就業畢業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
2、在職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和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報名時須攜帶所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1份(A4紙張)、5張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4、填寫《驛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