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公務員局:
你局《關于錄用黃亞衡等7位同志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請示》(晉人錄〔2013〕2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關于下達二○一二年下半年政府系統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計劃的通知》(閩人發〔2012〕113號)以及《關于印發<福建省2012年度秋季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閩人發〔2012〕122號)文件精神,經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等規定程序均為合格,批準錄用黃亞衡等7位同志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一年。具體名單如下:
晉江市地震辦:黃亞衡
晉江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蘇奕拉慈
晉江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大隊:林若染
晉江市水土保持辦公室:陳興南
晉江市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大隊: 陳漢卿 傅少君 曾少澤
泉州市公務員局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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