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局、省局相關直屬事業單位: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方案》(皖人社發〔2013〕10號)規定和要求,現將全省質監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范圍及比例
按照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本單位招聘崗位數量,統一按照1:4 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要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70分),進行資格復審。1:4 比例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參加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定在2013年5月9日至10日(8:30至17:00)。報考省局直屬事業單位的入圍人員在各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審; 報考市、縣事業單位的入圍人員到所在市質監局進行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要求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省人事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要求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專業測試前依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一寸免冠照片4張和以下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屬全日制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明)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屬報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與縣(市、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或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的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4)專業崗位要求具備工作實踐經驗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3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四、其他事項
對于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同時,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規定,按每人80元收取專業測試費用。若在規定日期內不來資格復審, 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省局政治部:0551-63356146;監察室:0551-63356071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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