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洛陽市勞務派遣服務中心為洛陽市公安局特警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警協勤隊員,特警協勤隊員在協助民警維護社會治安、服務人民群眾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因工作需要,現決定補招特警協勤隊員。
一、工作職能
協助民警處置各類群體性事件、開展治安巡邏、應急處突等其他機動性工作。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思想可靠,工作作風過硬,吃苦耐勞,愿意從事特警協勤工作;
(三)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四)男性,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以上);
(五)退伍軍人或具有散打、攀登、駕駛(駕齡1年以上,從獲得駕駛證時間開始計算)等特長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強制隔離戒毒、少年管教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5、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為"法輪功"等非法邪教組織骨干分子的;
6、有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
三、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
1、人員一經聘用,由洛陽市勞務派遣服務中心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務合同(合同期限為2年,試用期為2個月),并接受派遣到洛陽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工作。
2、合同期滿進行日常和年度考核,依據考評結果視情決定解聘或續簽勞動合同。
3、合同期內,月人均發放工資1500元,訓練補助150元,并按規定為協勤隊員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保金。
4、聘用人員服裝、鞋帽、住宿等由洛陽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提供。
四、補招辦法
此次補招只進行面試,面試由洛陽市勞務派遣服務中心統一組織。(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報名時需要攜帶的材料:本人身份證、復員證、學歷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已就業人員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報名地點:洛陽市勞務派遣服務中心(洛陽市凱旋西路29號建設大廈東座14樓A02)
咨詢電話:0379-62209259
0379-63332569
注:報名從即日起開始,招滿為止。
二零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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