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建設,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我院2013年面向社會自行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9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考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及相關要求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本科及以下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碩士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歷屆畢業生報考人員(指2011年及以前畢業)及非本碩連讀的應屆碩士生應具備相應執業資格。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28日
2、報名地點:青陽縣人民醫院人事信息科(地址:青陽縣蓉城鎮九華西路603號,聯系電話:0566-5020215)。
3、報名需提供的材料:學歷證書(2013年畢業生提供高校畢業生推薦表)、執業資格證書(2011年及以前畢業生及非本碩連讀的應屆碩士生提供)、有效身份證及以上材料復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張。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填寫《縣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4、資格審查:招聘領導小組負責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
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確認報考人數與各崗位招聘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不足規定比例的崗位,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可適當放寬,否則相應核減或者取消該崗位招聘職數,并及時告知報考人員改報其它崗位。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分60%、面試成績占總分40%。
筆試:分值為100分。考試范圍為相應崗位應具備的專業理論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依據筆試成績,各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數。若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比例不足2:1的,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
筆試時間:2013年6月1日。
領取準考證:2013年5月31日在青陽縣人民醫院人事信息科領取。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考官由7人組成,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應變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業務能力,面試時間為10分鐘,面試順序由考生當場抽簽決定,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面試時間:2013年6月2日
成績合成: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若合成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
(三)考察體檢
考察和體檢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縣直主管部門負責監督。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對考察合格的人員根據“擇優”的原則全面衡量,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體檢按1:1比例,在二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四)公示
考試、考核、體檢工作結束后,提出聘用人選,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定后向社會公示7天。
(五)聘用
對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人員,按照有關文件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體檢不合格或錄用后不來報到上班造成缺額部分,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等有關事宜
招錄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本方案由青陽縣人民醫院負責解釋。
查詢網站:青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咨詢電話:青陽縣人民醫院人事信息科0566-2020215
監督舉報電話(監察局):0566-5024111
青陽縣人民醫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安徽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