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為進一步做好2013年招生工作,堅持依法治招,保證公平、合理地選拔優秀新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適用于齊魯工業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齊魯工業大學招生工作將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校概況
學校名稱:齊魯工業大學
學校代碼:10431
校址:濟南市西部新城大學科技園大學路(主校區)
濟南市解放東路58號(南校區)
濟南市桑園路58號(東校區)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性質:國家公辦(隸屬山東省教育廳)
齊魯工業大學的前身是1948年由解放軍膠東軍區軍工部建立的膠東工業學校。其后歷經變遷,主要經歷了山東省輕工業學校、山東輕工業學院等發展階段,2013年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齊魯工業大學,系多科性本科院校。學校以本科教育為主,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面向全國招生。
學校1982年成為國家首批學士學位授權單位,1998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05年獲批為工程碩士培養單位,2006年成為同等學力人員在職申請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07年,在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被評為優秀學校,2009年獲批為藝術碩士培養單位。2012年,學校成為山東省首批“應用型人才特色名校”立項建設單位。
學校現有9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64個碩士點、10個工程碩士和1個藝術碩士授權領域,19個學科專業接受同等學力人員在職申請碩士學位;有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1個省級重點實驗室,1個省級人文社科研究基地,9個省級重點學科,7個省部級技術研發中心。
學校占地2300余畝,校舍建筑面積80.66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79億元,圖書館紙質藏書212.1萬冊。學校現有14個二級學院以及繼續教育學院,全日制在校生23862人。開設本科專業65個,其中國家級特色專業4個,省級特色專業8個,涵蓋工學、理學、文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
三、組織機構
齊魯工業大學成立由校長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齊魯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齊魯工業大學紀委成立招生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四、招生計劃及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2、除英語專業以及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限應試語種為英語外,我校不限制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
3、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4、原則上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有關分數照顧政策。
5、除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與形象設計)和服裝與服飾設計(形象設計與策劃)專業方向外,其他專業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五、錄取原則
1、普通文理科專業錄取原則
(1)學校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調閱考生檔案。在學校調檔線以上,優先錄取第一學校志愿考生,即“志愿清”的原則。第一學校志愿錄取不滿時,在線上依次錄取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考生。
(2)對于進檔并符合體檢要求的考生,根據投檔分數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分科類招生計劃1:1的比例確定學校擬錄取資格線。對達到擬錄取資格線的考生在專業分配時按“專業清”的原則進行(分數相同者隨機安排);若未被相應專業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根據缺額專業計劃,參考考生志愿情況和相關科目成績,調劑錄取到未滿專業;若未被相應專業錄取,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因退檔產生的計劃缺額,從擬錄取資格線下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專業清的辦法進行遞補(分數相同者隨機錄取)。
(3)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4)對部分實行高考選考科目的試點省份,按照我校在該省份公布的選考科目等級和該省份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有關錄取規定執行。
2、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視覺傳達設計(裝潢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裝飾藝術設計)、環境設計(環境藝術設計)、環境設計(展示設計)、產品設計等本科專業以及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科專業,學校承認并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在進檔考生中,分專業按照省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有專業課同分考生則再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