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充實教職工隊伍,改善師資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20人。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公開招考,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學科及人數
(一)高中英語教師6人。
(二)幼兒園教師13人。
(三)特殊教育學校教師1人。
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 :1。
三、招聘對象
(一)高中教師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
(二)幼兒園教師招聘普通中專幼師專業的畢業生和學前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三)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招聘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特殊教育專業和普通高等院校藝術專業(音樂、舞蹈、美術)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四、報考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品德端正,熱愛教育事業;
(二)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三)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愿意履行人民教師的義務,具有團隊合作精神;
(四)身體和心理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五)具有與報考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六)高中招聘教師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兒園及特校招聘教師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4、有精神病、癲癇等不適合從事教師工作病史的。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hbychrss.com)、應城教育信息網(www.ycjyedu.net)等媒體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5月9日至5月24日
2、報名地點:應城市教育局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填寫《應城市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報名時須同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記照片3張,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三)筆試
1、高中招聘教師不進行筆試。
2、招聘的幼兒園及特校教師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專業知識,分學科命題,報考人員只參加所報考學科的考試。筆試由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應城市教育局、監察局全程參與監督。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
3、根據《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和服務期滿有關政策的意見》(鄂人社發[2010]36號)精神,資教生(特崗生)及參加“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者,筆試成績加5分。
4、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資格審查:根據本實施方案規定的招聘對象和條件,在面試之前由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城市教育局對筆試之后確定面試的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者,不參加面試。2013年應屆畢業生可憑所在學校證明先辦理報名手續及參加筆試,待面試時再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面試資格審查時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的,不參加面試。
(五)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
(1)參加高中教師招聘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全部參加面試。
(2)參加幼兒園及特校教師招聘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上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3)面試人員名單在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應城教育信息網及報名地點進行公示。確定的面試人員中,如果出現自動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情況的,依該學科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2、面試。面試重在測試教育教學能力,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和課堂教學能力,主要以說課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分數當場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面試由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應城市教育局組織實施,監察局監督。
(六)確定考核與體檢人選
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對象。
(七)考核與體檢
對進入考核、體檢人選采取函調或實地考察等形式進行考核,同時組織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費用由考生自行負擔。考核和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應城教育信息網及報名地點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通知考生并以書面方式確認后,所空缺崗位依次遞補。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八)審批聘用
經公示確定的擬聘人員,由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應城市編辦辦理用編手續。對不服從工作崗位安排的,取消錄取資格。
六、組織領導
為了切實加強對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領導,成立應城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協調。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應城市人民政府領導任組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編辦、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監察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招聘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
七、其他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應城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應城市人社局 應城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湖北省教師招聘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