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09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通知》(云組通〔2009〕34號)、《云南省2009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公告》精神,現就宣威市2009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資格復審、組織考察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和組織考察時間及地點
2009年7月7日上午8:30在宣威市人事局一樓服務大廳報到。
二、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1、準考證、身份證、戶口冊(戶口遷移證或戶口證明)。
2、畢業證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未領到畢業證的考生需出具畢業學校開具的證明。
3、中共黨員須持有所在基層黨委出具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黨員證明信。
4、受表彰的校級以上表彰獲獎證書和學校證明原件。
關于是否為校級以上“優秀團干部”、“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的認定:根據省委組織部通知要求,主要根據授予表彰學校是否為獨立辦學的學校進行判定,即受獨立學院表彰的,為校級表彰;受大學內二級學院、校團委、學生處表彰的,不屬校級表彰,不享受加分政策。
5、提供學籍檔案或有關信息。
6、個人學習思想工作總結(1500-2000字,附電子文本)。
7、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
所有證件及證明材料須交驗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一份。
三、注意事項
1、凡有關材料與報名信息不符的,視為填報錯誤信息或虛假信息。填報虛假信息的,不得參加組織考察,且終身不得參加全國范圍內公務員考試和選聘到村任職考試。
2、因報名時錯填、漏填,形成信息錯誤或沒有享受到相關加分政策的,由本人負責,不再進行修正。
3、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進入組織考察。組織考察采取與本人面談、查閱檔案資料、函調了解等方式進行。
4、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和組織考察,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四、聯系方式
1、宣威市委組織部組織科:
聯系電話:0874-7162451 0874-8973451
傳真:0874-7162360
2、宣威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
聯系電話:0874-7166305
傳真:0874-7166308
選聘辦公室
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