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身體目測(初檢)
報考公安(森林公安)、監獄(人民警察)系統的人員,到“身體目測(初檢)處”進行現場目測或初檢,由工作人員在考生報名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合格人員再到相應“資格審查處”進行資格審查。
報考其他機關(職位)的人員不進行身體目測(初檢),直接進行資格審查。
第二步:提交材料、資格審查
考生到相應“資格審查處”按要求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第三步:考生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工作人員發給收費票據(共三聯),考生攜帶票據到“收費處”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第四步:上交收據、領取面試通知
考生交費后,返回原“資格審查處”,上交“收費處”蓋印的第一聯收據,工作人員發給其第四聯發票,同時考生簽字領取面試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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