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關于印發〈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發〔2013〕10號)規定和相關要求,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
根據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教育信息咨詢中心、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按照1:5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名單,省教育評估中心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名單(名單及其統考筆試成績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1.時間
2013年5月22日(周三)和23日(周四)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 地點、聯系方式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該院四樓第一會議室(合肥市績溪路240號),聯系電話:0551—63612537,聯系人:葛張洋。
省教育信息咨詢中心在該中心1305室(合肥市金寨路321號省教育廳教科大樓13樓),聯系電話:0551-62158705,聯系人:計家清。
省教育評估中心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東區二樓208室(合肥市金寨路188號省人大西門院內),聯系電話:0551-63608546,聯系人:武慶鴻。
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在該中心二樓大廳(合肥市金寨路188號省人大西門院內),聯系電話:0551-63608881、63608896,聯系人:彭飛、李翔。
省人大乘車路線: 21、122、149、226 路公交在“省人大”站下,1、119、126、133、148、162、166 路公交在“安醫附院”站下。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一寸免冠照片4張和以下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屬全日制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需提供相關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3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2.各單位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省人事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信息,對進入專業測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按省人社廳規定,須在統考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下同)。
3.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由各單位發給專業測試通知書。
4、按有關文件規定,參加專業測試的考生需繳納專業測試費用80元。
二、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方式
專業測試工作由省教育廳根據招聘崗位專業特點及生源情況統一組織。除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信息咨詢中心計算機相關專業考生(崗位代碼3001392、3001393)采取計算機機上技能測試與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外,其余均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