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教育廳、中共四川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免費師范生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川教〔2013〕44號)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決定從2013年起在我省開展免費師范生培養工作。該項目實施旨在選拔樂教適教的優秀學生免費攻讀師范類專業,為我省農村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定向培養師德高尚、專業水平較高、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教師,著力解決我省公辦農村學校師資緊缺矛盾,改善師資結構,提升教育教學水平。
2013年四川省專科層次農村小學和初中“音”、“體”、“美”免費師范生培養任務由成都師范學院負責實施。
一、招生對象
2013年參加四川省普通高考的藝體考生。優先錄取市(州)納入實施范圍的縣(市、區)的生源。
二、招生計劃
2013年成都師范學院專科層次農村小學和初中“音”、“體”、“美”免費師范生培養(招生)計劃共200名。分專業分市(州)培養計劃及實施范圍縣(市、區)如下表:(附件)
三、招生辦法
2013年成都師范學院專科層次農村小學和初中“音”、“體”、“美”免費師范生培養專業為音樂教育、體育教育、美術教育,學制3年,從參加今年普通高考的藝體考生中招錄,考生專業、文化成績達到專科省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文化計算綜合成績,優先錄取本市(州)納入實施范圍的縣(市、區)的生源,生源不足時在全省生源中根據考生報考服務地志愿擇優錄取。
免費師范生入學時須參加由培養學校組織的師范面試。面試不合格或入學一年內經考察不適合從教的“音”、“體”、“美”免費師范生,不再簽訂或自動解除培養協議,并按規定程序調整到非師范專業繼續學習,不再享受免費師范生的相關政策。
四、資助政策
2013年成都師范學院專科層次農村小學和初中“音”、“體”、“美”免費師范生在校期間免繳學費、住宿費,并享受在校期間每學年十個月生活補助(600元/生·月)。優秀免費師范生按有關規定可同時享受獎學金資助政策。
不能在規定年限內完成學業并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或違反學校相關規定被退學或開除學籍的免費師范生,不再享受免費師范生相應的就業政策,并需向培養學校退還免繳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補助費。退還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補助費由培養學校上繳省財政。
五、簽訂培養協議
2013年成都師范學院專科層次農村小學和初中“音”、“體”、“美”免費師范畢業生實行服務期制度。免費師范生與培養學校、生源地〔指相關市(州)實施范圍縣,下同〕市(州)或報考服務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簽訂三方協議,承諾畢業后回生源地市(州)或報考服務地市(州)所屬的實施范圍縣(市、區)內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時間不低于8年,其中,在縣(市、區)以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不含縣(市、區)本級及城關鎮〕工作時間不低于5年。
鼓勵免費師范生長期執教、終身從教。
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服務期內不能脫產提升學歷。支持、鼓勵免費師范生在職提升學歷。
免費師范畢業生未按協議規定回相關市(州)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或已就業未按協議規定履約的,要全額退還已免繳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補助費,并繳納違約金(按所享受免補費用總額的50%計算),分別由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收取并全額上繳省財政。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履約管理,建立免費師范生誠信檔案,公布違約記錄,并記入個人人事檔案。省教育廳將對免費師范生違約情況進行通報。
六、就業政策
2013年成都師范學院專科層次農村小學和初中“音”、“體”、“美”免費師范畢業生畢業當年到簽約市(州)所屬實施范圍縣(市、區)內規定的學校從事教師工作的,按相關規定實行公開考核招聘。招聘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各地將用空缺編制、自然減員空出的編制和崗位等為每一位招聘的免費師范畢業生落實教師編制和崗位。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服務期內,可在本縣域內相應層次和類型公辦學校間流動,但不得流動到其他系統工作。
招生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成都市溫江區海科路東段99號
學校網址:www.cdnu.edu.cn
咨詢熱線:028-66772145
成都師范學院2013年專科層次農村小學和初中音體美免費招生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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