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錄用人員注意事項
一、擬錄用人員請于2013年5月29日至30日兩天內到清城區教育局辦理相關手續,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辦理的,按自動放棄錄用資格處理。
二、擬錄用人員辦理相關手續時簽訂有關的《協議書》和《承諾書》。
1、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高校畢業生就業補充協議書》。《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應屆畢業的擬錄人員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補充協議書》由用人單位提供。
2、簽訂《2013年清遠市清城區新任教師承諾書》,由用人單位提供。
三、擬錄人員的工作在8月中下旬由清城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具體時間及事項到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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