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河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河池市司法局決定公開選調1名機關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名額
河池市司法局計劃財務裝備科會計職位1名
二、選調范圍、對象
公開選調對象為河池市范圍內從事財會工作的在職在編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1、自覺擁護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理想信念正確堅定;熱愛司法行政工作,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清正廉潔,執法為民思想牢固;服從領導,大局意識、組織紀律觀念、團結協作精神和集體榮譽感強。
2、愛崗敬業,積極進取,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能力。
3、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財會專業畢業,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且從事財會工作。
4、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5、最近3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標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尚在試用期內的;委培生、選調生在規定的服務期內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名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工作所涉及的學歷、工作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3年5月28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四、選調的方法和步驟
本次選調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討論決定、公示、試用、辦理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3年5月17日—5月28日。
2、報名方法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報考者將報名材料送至河池市思源路3號河池市司法局辦公樓4樓政治部進行審核。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報名材料恕不退回。
報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3年廣西河池市司法局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
(2)公務員登記表、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各1份;
(3)小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3張;
(5)現工作單位同意報名證明1份。
現場報名者應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報名時間內到河池市司法局政治部報名。
(二)資格審查
由河池市司法局根據職位資格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列為面試人選,并于報名時間截止后7個工作日內,將資格審查結果告知報名者。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
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名者的專業水平、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能力、計算機操作能力及其他綜合能力等。
(四)考察
由河池市司法局黨組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
(五)討論決定
根據考察情況,由河池市司法局黨組會議集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選。
(六)公示
意區35對擬選調人員按照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或反映情況經調查不影響選調的,確定為擬選調對象。
(七)試用期及調動
在正式辦理調動手續前,對擬錄用人員進行3個月的試用期考察。試用期間未發現擬選調人員有不適合司法行政財務工作情形的,正式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
五、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請向河池市司法局政治部咨詢,聯系電話:0778-2299817、2107053、18977899330。
本公告由河池市司法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附件:2013年河池市司法局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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