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規定,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咸寧市咸安區人事局、衛生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1名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具體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遵守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紀律;
3、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肢體功能正常,符合錄用人員體檢條件,并能適應崗位要求。
4、年齡28周歲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報考護理崗位人員年齡25周歲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臨床醫療崗位具有中級職稱的放寬到30周歲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各崗位、專業的具體招聘資格條件見附件2)。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曾被衛生系統除名或自動離職處理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5、咸安區衛生系統在編正式職工;
6、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8、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61個,其中臨床醫療26個(含內兒科11個、婦產科4個,外科10個、耳鼻喉科1個)、中醫2個、護理15個、口腔3個、醫學影像4個(放射2個、B超2個)臨床檢驗3個、西藥劑3個、中藥劑1個、康復(針推)2個、公共衛生1人、兒童保健1個。(具體崗位及條件見附表)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5月31日。
2、報名地點:咸安區人事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
(1)現場報名:咸安區長安大道68號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區人事局一樓)。
(2)網上報名:在湖北人事考試網或咸安政務網站下載《應聘人員登記表》(附表一),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后,連同相關證件、照片掃描件發送到447265972@qq.com郵箱,或傳真至0715—8328225。
3、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應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提供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要求填寫準確,字跡工整。
(2)應聘人員報名時須由本人攜帶以下證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第一學歷及第二學歷,第二學歷需提供學歷認證材料)、學位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的原件、復印件;屬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應聘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或經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三支一扶”等“四項目”人員應提供負責該項目的主管部門審核確認蓋章的證明材料和相關考核材料。報名時沒有提供所需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4)所設崗位數與各崗位報名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比例減少或取消該崗位計劃數,由區人事局和區衛生局通知考生調整報考崗位或退還報名費。按比例減少或取消的崗位經區人事局和衛生局研究,可在筆試前調劑崗位。對報考比例等于1:3的,由區人事局和區衛生局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4、資格審查:由區人事局和區衛生局及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證件、材料及人事檔案進行審查。報名時應聘者提供的各種證件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5、網上報名人員,在領取準考證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有效證件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發放準考證,并交清報名費。
6、繳費。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進入面試的考生另交納50元面試費,現場報名的現場繳費,網上報名的領取準考證時繳費。
準考證領取地點:咸安區長安大道68號,區人事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
(二)考試
考試由區人事局和區衛生局共同組織。
護理專業考試分筆試和技能測試,其他專業只進行筆試。
1、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公共基礎知識為衛生法律法規政策、職業道德規范;專業知識為所報考崗位的相關知識。筆試成績為100分制,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10%,專業知識占90%。
服務期滿的“四項目人員”(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根據鄂人[2006]16號及鄂人社發[2010]36號文件規定,不受年齡限制,筆試成績加5分。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由區人事局、區衛生局共同組織實施。技能測試方案另行制定。參加技能測試人員與計劃招聘崗位比例為3︰1,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技能測試人員須另交納考試費50元。
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計算方法
護理專業:筆試成績×60%+技能測試成績×40%=總成績;
其它專業:以筆試成績計入總成績。
(三)體檢
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最后一個體檢名額出現并列,以學歷高者優先;如并列人員學歷相同,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者優先;再出現并列,以職稱高者或有執業資格者優先;如仍并列,則對并列人員進行面試。
體檢由區人事局、區衛生局組織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遇有體檢不合格時按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行,特殊崗位檢查項目由聘用單位確定。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四)考核
由區人事局、區衛生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主要考核擬聘用人員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可依次遞補。
(五)公示、崗前培訓、聘用
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可依次遞補。
公示期結束無異議的,經崗前培訓考試合格后,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區編辦、區人事局辦理編制、合同鑒證、人事代理及工資等相關手續。逾期7個工作日不辦理聘用手續者,按自動放棄處理,作為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新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應具備執業資格而在受聘3年內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的人員,3年后不再續聘。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以及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聘用。經考試、考核聘用人員不愿到聘用單位報到上班者,三年內不得參加咸安區衛生系統人員招聘報考。
四、有關要求
1、嚴格紀律。凡是在招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它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屬報考人員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報考。
2、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親屬關系的,要實行回避。
3、招聘工作由區人事局和區衛生局共同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接受區紀委監督。
招聘公告在湖北人事考試網和咸安政務網公布,筆試成績、面試名單及成績,考核、體檢、調劑和錄取等通知在咸安政務網公告,請考生隨時留意網上信息。
本方案由區人事局、區衛生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咸安區人事局:0715-8328247,8322025
咸安區衛生局:0715-8334946
監督舉報電話:0715—8322038。
附件:1、應聘人員登記表
咸寧市咸安區人事局
咸寧市咸安區衛生局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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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聘人員登記表》來源于咸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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