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事業單位發展需求,廣泛地吸納優秀人才,根據有關規定,經巢湖市編制委員會批準,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55名。招聘對象主要為應往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其他人員,具體崗位及條件見《巢湖市2013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后)。同時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年齡條件”中如“30周歲以下”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6月30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七)本市現有在編在聘人員(至報名截止時間為準)。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3年5月30日至6月5日,時間(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巢湖市行政服務中心
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提供學歷證書、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后原件退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張,并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招聘崗位有執業資格要求的還要提供相應《執業資格證書》;歸國留學人員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在職人員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報名。
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持就讀院校《就業推薦表》或學校《畢業證明書》【必須注明本人就讀院校、所學專業以及學歷層次、畢業時間等項內容】報名。屬于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7月31日前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3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報名。但聘用考察前必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市人社局、市監察局會同相關招聘部門共同進行。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同意其報名。報考者持《準考證》和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經復審查實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收費標準:通過資格審查,辦理了報名手續人員即進行繳費,否則,報名無效。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筆試費用每人每科45元;面試費每人80元(由入圍人選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繳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考試費。
其它:各崗位報考比例須達到1:3。不足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在6月6日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或選擇退費。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準考證》領取時間屆時在巢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
時間為6月15日(周六)上午。
8:00~9:30《專業知識》或《職業能力測試》;
10.00~12:00《綜合知識》。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科目與內容:
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詳見《巢湖市2013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綜合知識》考試內容主要包括語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基礎知識、公文處理、法律知識等
《專業知識》主要為報考崗位應知會專業知識;《職業能力測試》內容主要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定義判斷、資料分析。每科分值均為100分(筆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均不指定教材,也不舉辦培訓班。
為保證新聘用人員素質,設定筆試科目《綜合知識》最低分數線50分。未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巢湖市人事考試中心(巢湖市人社局辦公樓四樓)申報加分事宜。屬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教育廳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其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成績增加2分。上述人員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上述證件材料原件的,不予加分。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巢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經查分程序后公布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
2、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人選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的比例(見招聘崗位表)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末位成績相同的同為面試人選(須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內)。
結構化面試參照原人事部《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實施辦法》、《安徽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實施細則》等規定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心理素質與應變能力等,采取百分制,當場評分、當場亮分(保留2位小數)。
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成績計算
《綜合知識》與《專業知識》(或《職業能力測試》)按4:6權重合成計算筆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權重合成計算考試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三)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的、專業知識(或《職業能力測試》)成績高的順序依次排序確定(須在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內,下同)。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因體檢不合格缺額,從所招聘崗位對應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察對象,由市人社局會同相關招聘部門聯合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或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應聘者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取消其資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額,從所招聘崗位對應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因取消資格或自愿放棄產生缺額的從所招聘崗位對應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實行一次性等額遞補,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同上要求。
(六)自主擇崗
擬聘用人選公示無異議的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其聘用的,進入聘用環節。對招聘人數在2人以上的崗位實行自主擇崗。自主擇崗是指根據公布的招聘崗位(擇崗前在市人社局網站公布),由入圍考生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分別選擇崗位或單位。自主擇崗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集中進行,本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為擇崗。對不按時參加自主擇崗和不愿擇崗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參加擇崗人員自主擇崗后進入聘用環節。
自主擇崗由市人社局會同相關招聘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七)聘用
被確定為聘用對象的人員由市人社局統一介紹到單位報到,如一周內不報到或報到后不按時上崗,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辦理入編手續,與所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首聘期限3-5年,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續聘。
本次招聘人員如果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合同關系的,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關系,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四、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由巢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市監察局全程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巢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551-82185834(巢湖市人社局)
監督電話: 0551-82392792(巢湖市監察局)
查詢網站:巢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jcrs.cn)
巢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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