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關于印發〈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發〔2013〕10號)規定和相關要求,并結合省委機關文印中心工作實際,制定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
根據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5比例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3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地點:省委機關文印中心會議室(合肥市紅星路1號,省委辦公廳服務樓二層)。
乘車路線:合肥市公交1路、3路,小東門站下。
聯系電話:0551-62609369,聯系人:崔先生。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屬全日制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3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2.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省人事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對進入專業測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按省人社廳規定,須在統考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下同)。
3.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給專業測試通知書。
二、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方式
專業測試分筆試和結構化面試(含技能操作)兩部分進行,均采取百分制計分。
(二)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
1.專業測試時間:筆試定于2013年6月11日上午進行,具體時間為上午9:00—11:00 。考生請于11日上午8:30前到省委機關文印中心會議室報到。
結構化面試定于2013年6月11日下午進行,具體時間為下午14:00開始。考生請于11日下午13:30前到省委機關文印中心會議室報到。
2.結構化面試以抽簽順序確定。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須持專業測試通知書、省筆試統考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均為原件)參加專業測試。未按時參加專業測試報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3.專業測試地點設在省委機關文印中心。
(三)考官構成
根據招聘專業崗位,設立1個專業測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半數以上考官由外聘專家擔任。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和公布。
(四)專業測試成績
如進入專業測試人員與崗位招聘數比例低于3:1,以當日參加同一種類專業測試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專業測試的最低分數線。如參加某一種類專業測試的考生僅有1人,則提前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75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考察和體檢。
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據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百分制)確定,其中統考筆試成績占35%,專業測試筆試成績占35%,專業測試面試成績占30%。
應聘者考試最終成績在專業測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安徽先鋒網公布。
(五)考察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
考察主要考核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
對考察合格的人員由省委機關文印中心統一組織在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對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簽約聘用
對考察、體檢合格者,由省委機關文印中心確定擬聘人員,在安徽先鋒網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將有關材料經省委辦公廳審查后,報省人社廳核準辦理有關手續。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應聘人員如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學歷、學位等證書,按規定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組織領導與監督
專業測試工作嚴格執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和省委辦公廳的指導監督下,由省委機關文印中心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省委辦公廳機關黨委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咨詢電話:0551-62609369
監督電話:0551-62607292 0551-62608256
專業測試資格復審名單如下:http://www.ahxf.gov.cn/ggl/2777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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