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浙人才〔2007〕184號),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公開招聘教師69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3年常山縣公開招聘教師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資格條件
熱愛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中小學教師招聘條件:具有教師資格證且報考學科與從教專業資格相符的下列人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2012年底前具有常山戶籍(或常山戶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生。
2.幼兒教師招聘條件: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的下列人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生;
(2)2012年底前具有常山戶籍的: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且從教一年及以上;從教五年及以上教齡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特殊教育教師招聘條件:
(1)具有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2)具有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4.電子商務職業教師招聘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電子商務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錄用后承諾兩年內必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5.大專學歷限報小學,學前教育專業限報幼兒教育。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6月1日至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常山縣教育局一樓大廳,報名聯系電話: 0570-5016926、5022908。
3.報名材料:考生應如實填寫《浙江省常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1),并提供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張。
2013年應屆畢業生還應提供: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因學校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身份證、專科學歷人員還要攜帶戶口本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社會人員還應提供:教師資格證(或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畢業證書、身份證、專科學歷人員還要攜帶戶口本等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不能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教師資格證的社會人員不得報考。
4.資格審查:報名時縣教育局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當場繳納考試費用120元(每門40元,請自備零錢),低保家庭考生憑有效證明免交考試費用。
5.領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規定時間、地點憑身份證和繳費發票領取筆試準考證。自動放棄筆試的不予退還考試費用。
(二)考試
1.筆試(滿分120分)
筆試科目:一公共知識(20分),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念、班主任工作知識、教育法律法規等內容;二學科專業知識與教材教法(100分),根據不同學科分別命題,內容以初中、小學教材知識為主。
(2)筆試時間為120分鐘。
各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考計劃數比達到2:1方可開考,達不到2:1的,相應核減招考計劃。面向新昌小學、新橋小學的定向招聘和男性幼兒教師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考計劃數比未達到2:1的,不予開考,其招聘計劃數轉入統招計劃數進行招聘。
2.面試(滿分100分)
按學科招生計劃數的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招聘計劃在4人以上的按1:2參加面試,招聘計劃3人及以下的按1:3參加面試。
報考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幼兒教育等學科的人員,面試內容為上課(70分)和基本技能測試(30分)兩項;報考其他學科的人員,面試內容為上課一項(100分)。
面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進入體檢。
面試采用模擬情景無學生狀態授課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20分鐘(其中15分鐘上課,5分鐘回答評委老師的提問)。在進入備課室時公布備課內容,要求在60分鐘內完成備課任務,然后到上課室上課。基本技能測試考核項目(詳見附件1)。
3.加分(3分)。高校應屆省級優秀畢業生加3分,院級優秀畢業生加1分。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按最高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4.成績計算。按考生的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加分項分值100%計算,合成綜合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三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綜合成績相同,以筆試得分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相同,體育、音樂、美術等三門學科以專業技能測試得分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學科以學科專業知識分數高的排位在前)。
(三)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5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四)考核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政審考核對象,考核工作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規定執行。
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核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聘用
考核合格擬聘用人員在常山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和簽訂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
2013年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不予聘用。憑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名的社會人員,不能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教師資格證書的,不予聘用。有上述原因不予聘用的,均不作遞補。
新聘用教師實行人事代理制。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為5年,實行一年見習期。見習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通知》(浙政辦發[2004]117號)和《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執行<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若干問題的意見》(浙人專[2005]290號)執行。
四、其它事項
1.為提高報名效率,方便審查,請考生自行下載附件2《浙江省常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貼好照片,另一張可貼在照片上方的空白處),并按表格內容填寫完整,并將報名的材料復印件按以下順序用訂書機裝訂好: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或說明)→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戶口本(首頁與本人頁)。
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后,原件歸還考生。
2.常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縣教育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常山縣招聘教師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針對常山縣公開招聘教師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常山縣教育局招聘教師無關。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4.本次常山縣教師招聘相關信息(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體檢人員名單、政審考察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公示及人員遞補等)均只在“常山縣教育網”上公布。
常山縣教育網網址:http://www.csedu.com.cn/
縣教育局招聘咨詢電話:0570-5016926、5022908
附件:
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山縣教育局
200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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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常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來源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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