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2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以上學位,漢語言文學、法學、行政管理、新聞學、經濟學專業畢業,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2、男性。本科學歷在30周歲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在32周歲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兩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4、近兩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
報考人員需經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并符合公務員回避制度。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應真實可靠,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
二、報名方法
報考人員填寫《清遠市物價局201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并發送至我局電子郵箱:qywjj2008@163.com,同時上傳電子生活照片1張和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發表的文稿1篇。報名成功與否以收到我局電子回信為準。報名時間截止2013年5月31日。
三、選調程序
1、測試。①筆試。資格初審合格者參加筆試。②面試。按筆試成績排名,在應試人員中按照選調人數與應試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如達不到比例,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并按面試成績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筆試、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組織體檢。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3、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我局負責考察。
4、公示。我局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后,在市物價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5、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
1、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接到面試通知的考生需攜帶相關材料到我局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資格審核材料包括: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3、《清遠市物價局201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4、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參加公開選調的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經審核發現不實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2、本次公開選調的具體事宜,由我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3—33362406(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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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物價局201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來源于廣東清遠人才人事網,最近更新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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