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總工會干部學校系省總工會直屬事業單位(經費為財政核撥)。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擬招聘教師2名。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團隊意識和協作精神。
2.有事業心、責任感和服務意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有創新精神和一定的教研能力。
4.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
5.身體健康。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崗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 | 條件 |
崗位1 | 1 | 法學、法律(事務)、法律實務、中文、歷史學、哲學、政治思想教育 | 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均可: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 2、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且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崗位2 | 1 | 勞動與社會保障、公共管理、勞動關系、社會工作 |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1.報名時間:2013年5月24日至2013年6月7日。
2.報名方式:應聘者將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掃描件和下載填寫的《福建省總工會干部學校應聘人員報名表》打包以“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發送電子郵件至bgs777@126.com報名。聯系人:周以利,聯系電話:0591—83688067。
3.資格審核:福建省總工會干部學校負責考生資格初審,報省總工會組織部復審。應聘者要對自己所填寫的表格內容負責,報考中一經發現有虛假行為將取消其應聘資格。
4.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2013年6月21日。領取準考證時,請提交福建省總工會干部學校應聘人員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2寸彩色照片2張。
領取準考證地點:福建省總工會組織部(福州市鼓樓區琴亭路33號1401室)
三、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試講相結合,筆試、面試、試講合計100分,占綜合成績比例為40:40:20。筆試、面試、試講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時間為2013年6月22日,筆試為閉卷考試,主要考核綜合素養和文字表達能力。擬招考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比例方能開考,若未達到1:3比例的,報省公務員局同意后開考。
2.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原則確定各崗位前3名考生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測評的辦法,內容為政策理論素養、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能力。
在職人員(含已辦人事代理對象)參加面試,應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未能及時提供的,本人應做出承諾,最遲應于參加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進入面試的考生,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應于面試前兩天17:00之前告知招聘單位,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如果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參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參加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和試講,則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試講:參加面試人員每人準備20分鐘的試講,試講內容另外通知。
四、體檢考核
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以1:1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分確定),體檢、考核由省總工會組織部統一組織。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擬作為考核人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及現實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出現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待遇
經體檢、考核合格者,將在福建人事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根據省公務員局有關文件精神辦理聘用核準手續,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享受相應待遇。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將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省總機關黨委、紀委對招聘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91-87730176。
福建省總工會組織部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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