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學校全稱:重慶科技學院 院校代碼: 11551
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二條 批準成立時間:2004年5月(由原中央部委屬重慶工業高等專科學校和重慶石油高等專科學校合并組建設立)
批準單位:國家教育部
第三條 校 址:重慶市沙坪壩區重慶大學城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校
第五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條 學校占地2000余畝,建筑總面積53余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2.24億元,圖書館藏書145萬冊。學校現有教職工150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1000余人,專任教師中正副教授500余人,全日制本專科在校學生20000余人。
第七條 各專業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及教委的規定標準收費,普通本科生每學年收費4600—6200元/人,藝術類本科生每學年收費11000元/人。具體收費標準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公布招生計劃時一并公布。每學年住宿費1000-1200元/人。
第八條 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以重慶市教委審核,教育部分發,各省招辦公布為準。
第九條 錄取規則:
1.在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招生政策基礎上,新生的錄取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堅持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2.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進檔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線進檔考生。學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10%以內。實施“平行志愿”設置的,按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
3.錄取英語專業考生單科英語成績原則上要求達到生源省英語總分的80%以上,其余各專業不限外語語種;
4.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5.本科專業石油工程、冶金工程原則上以招男生為主;
6.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是:選測等級2B、必測等級4C、技術科目合格,進檔后排序規則采用“先分數后等級”辦法;
7.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考生加分政策和出檔規定,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兼顧專業級差的原則,確定其專業:
(1)對進檔考生專業志愿分數級差控制在5分以內;
(2)對總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綜合考慮其相關科目成績及學科競賽、科技發明創造、文體比賽獲獎等因素確定專業。對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的,優先安排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安排專業;
(3)專業錄取計劃已滿額時,對不服從專業志愿調配的進檔考生,作退檔處理;專業錄取計劃不滿額時,從服從專業志愿調配的進檔考生中擇優錄取;
(4)對依據上述規則進行調配和退檔的考生,學校不征求考生意見。
8.藝術類考生專業和文化成績分別達到各生源省控制分數線,原則上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進檔考生,若省級招辦要求必須以綜合成績進行錄取的,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特長生錄取執行《重慶科技學院特長生招生章程》。
第十條 新生入學后均到新校區(重慶市沙坪壩區重慶大學城)就讀。
第十一條 獎、貸、助學措施:
1.學校設置了多項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創新獎學金、青年英才獎學金、中國石油獎學金、寶鋼獎學金、八鋼獎學金、金廣獎學金、康必達獎學金、安科院獎助學金等10余項;
2.學校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生源地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國家助學金等措施完成學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可獲得學校困難補助。
第十二條 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經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重慶科技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重慶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三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于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退回生源所在地。對冒名頂替入學者,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后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四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十五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通訊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重慶大學城 郵編:401331
2.聯系電話:023-65022363 65022368 傳真:65022365
3.E - mail:cqustzjc@163.com
4.學校網址:http://www.cqust.cn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