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特區)招生考試機構:
隨著我省標準化考點建設的不斷深化,高考期間,國家、省、市(州)、縣(市、區、特區)、考點學校等五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均可通過標準化考點網上巡查系統對考場考試情況進行全程實時監控巡查,標準化考點對嚴肅考風考紀,維護考試公平的優勢充分顯現,在此基礎上,為適應新發展、新要求,進一步優化考點布局,完善考點管理,合理安排考點,更好地為廣大考生服務,現將對考點考場的編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點考場編排規則
1、考點考場以縣(市、區、特區)的考生為單位進行編排;
2、已建成的標準化考點方可設置為高考考點;
3、有條件的縣(市、區、特區)原則上分別設置文科和理科考點;
4、以考生在讀中學為單位,按就近原則將考生安排到相應科類的標準化考點考試;
5、考點設置要盡可能安排在交通便捷和環境條件較好的中學。
二、請各市(州)、縣(市、區、特區)招生考試機構務必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組織,嚴格選派監考教師,并加強培訓,縝密安排考務各管理環節的工作,確保高考安全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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