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經連山區委、區政府研究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面向社會為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如下:
一、招聘名額
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4名。具體招聘信息詳見附表。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二)熱愛本職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和招錄:
1、受黨紀、政紀處分在影響期內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近五年內受過治安處罰的;
3、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
4、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和其它非法組織或者參加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5、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對象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審計局、財政局、住建局招聘人員年齡詳見附表;
2、2012年5月28日前戶口在連山區、龍港區、南票區,且到市人才中心或市教育局或區人才中心或區教育局報到的;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含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審查時,需由學校主管學生工作部門出據證實其能按期畢業的證明。未按期畢業者,取消聘用資格)。其中畜牧獸醫局報考鄉鎮所崗位的,學歷可以放寬到全日制中專學歷。
四、招聘程序
1、報名
報考者須攜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報到證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張。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2012年6月4日--6月10日(6月10日下午4:30截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報名地點:連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中心(區政府辦公樓前樓二樓)
報名電話:2129337
2、資格審查
初審:報名時由連山區人才中心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按規定填寫《葫蘆島市連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復審:由紀檢監察部門、編辦、人社局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對報考者資格進行復審,認定報考者資格合格后,在《葫蘆島市連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上加蓋資格審查專用章,由人事考試機構核發準考證。
3、考試
采用筆試加面試的基本方式進行。公開招聘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例原則上不少于3:1,低于3:1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考計劃。取消的職位將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連山區政府網上公布。報考已取消職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
(1)筆試。總分100分。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其中:職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占60%, 專業基礎知識占40%。
(2)面試。總分100分。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參加考試的應聘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各招聘崗位總數1:2的比例進入面試,末位出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成績當場評判、當場宣布。
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4、錄取
筆試、面試成績按照5:5比例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總成績保持小數點后兩位數,總成績出現并列者以面試成績的高低排序。如面試成績仍然并列,進行筆試加試確定被錄取人員。體檢、考核中出現此種情況,按照此方法執行。
5、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十七條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或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等額遞補僅限一次。
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病史,致使體檢結果失實,在試用期間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報考者,終止其試用期,取消其聘用資格。
6、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考部門和招聘單位組織考核。考核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考察政審標準執行。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聘用,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等額遞補僅限一次。
7、公示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連山區政府網、區人社局樓前張榜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8、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協調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招聘人員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為連山區事業單位編制,試用期一年。相關的聘用手續、工資、福利待遇等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1、應聘人員應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和證明,確保填報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實準確。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實準確,后果由考生自負。
2、招聘考試期間,考生如不按規定時間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辦理相關手續、簽定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棄權。
3、本次考試實行回避制度,凡應聘人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或者負責招聘的工作人員有規定范圍內應回避的親屬關系的,聘用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的工作人員應回避。
4、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或政紀處分。具體情況參照《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及《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執行。
5、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紀檢監察電話:2123983
葫蘆島市連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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