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廣東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黨校是中共廣東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直屬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按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人員管理。主要承擔組織實施廣東省直機關副處長、正科級干部的理論培訓,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省直機關正處級干部的理論培訓工作;承擔省直機關黨務干部、紀檢干部的崗位業務培訓和黨員、入黨積極分子的基本知識培訓;指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干部的崗位業務培訓等。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單位事業發展,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一)崗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4名教師,詳見《中共廣東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黨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附件1)。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2.思想政治素質較好,團隊合作意識較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詳見附件1);
4.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年齡計算截止2013年7月1日(報名開始的第一天)。
5.身體健康。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應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財政核撥事業編制,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3年7月1日—7月3日。
(二)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填好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電子版(須附照片)和學歷、學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的電子掃描件發送到我委公開招聘工作郵箱(szgwjgdb@126.com),并在郵件主題注明“姓名+應聘崗位代碼”。我委在收到報名材料后,將回復郵件確認報名成功。如應聘人員在報名后3個工作日內仍未收到回復郵件,須聯系我委人事處進行咨詢。
2.郵寄報名。應聘人員將填好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和學歷、學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快遞郵寄到我委人事處,郵件寄出的郵戳時間不得超過報名截止時間。應聘材料寄出后,應聘人員須通過電話與我委人事處工作人員確認材料收到后,報名方為成功。
(三)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只可報考1個崗位。應聘人員要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報名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并依法進行處理。
(四)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中共廣東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人事處
聯系電話:020-83132923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05號大院5號樓
郵政編碼:510031
電子郵箱:szgwjgdb@126.com
(五)資格審查:
1.初審。我委根據招聘的資格條件和收到的應聘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及復審要求將在報名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直機關黨建網公布。
2.復審。報名人員持有關材料,在指定時間到我委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復審的材料包括:(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1份;(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學歷、學位、工作經歷證明或勞動合同、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與網上報名時所用的照片一致)。
復審通過人員,發給準考證,作為筆試、面試、體檢環節的憑證。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未按時到達考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
(一)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