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關于印發〈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0號)規定,現將省林業廳直屬事業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人員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實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
根據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3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地點:省林業廳人事教育處(合肥市無為路53號,黃山大廈向南100米,乘3路、1路公交車四牌樓站下)
(三)資格復審要求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省人事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專業測試前依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按省人社廳規定,須在統考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下同)。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復印件1份)。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工作經歷證明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復印件1份)。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3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3)專業測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同時,按規定收取專業測試費用每人80元。
二、專業測試
(一)測試方式
1、安徽林業職業技術學院招聘人員專業測試采取面試與試講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先面試后試講。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綜合素質能力包括綜合分析能力、協調與應變能力、言語表達能力和儀表舉止等。試講采取無生授課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實現教學目的、掌握教學內容、運用教學方法的能力及教學效果等。專業測試前,考生依次封閉式備課,備課時間30分鐘。專業測試時間每人30分鐘(面試10分鐘,試講20分鐘),滿分100分。
2、省林業科學研究院、省林業調查規劃院、省林業科技推廣總站招聘人員專業測試采取面試答辯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綜合素質能力和專業素質能力,其中綜合素質能力包括綜合分析能力、協調與應變能力、言語表達能力和儀表舉止等;專業素質能力包括專業理論素養、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研究與發展潛力等。面試時間每人20分鐘,滿分100分。
3、專業測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二)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
安徽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專業測試時間為2013年7月2日上午8:30—12:00。省林業調查規劃院、省林業科學研究院、省林業科技推廣總站專業測試時間為2013年7月3日上午8:30—12:00。
參加專業測試人員須于當日上午8點前到省林業廳九樓會議室報到,未按時間參加專業測試報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須持專業測試通知書、統考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均為原件)參加專業測試。
(三)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順序:分不同專業崗位,于專業測試當天以抽簽順序確定。
(四)考官構成
設立專業測試考官組,考官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數量須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
(五)專業測試成績
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據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百分制)確定,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其中統考筆試成績占40%(統考筆試成績÷1.2×0.4),專業測試成績占60%。
如某崗位招聘數與參加專業測試人員比例低于1:3的,以當日參加同一種類專業測試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為該崗位專業測試的最低分數線。如參加某崗位專業測試的考生僅有1人,設定該崗位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6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考察和體檢。
應聘者考試最終成績在專業測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安徽林業信息網(http://www.ahly.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