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13年考試錄用選調生簡章》的有關規定,現將河池市2013年考試錄用選調生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2013年考試錄用選調生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不低于100分(含照顧加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5分〕,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規定的比例,確定周云飛等61名考生為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2013年6月17日—6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地點:中共河池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地址:廣西河池市江北東路市政辦公中心216室,可乘1路、2路、6路公交車到河池市人民政府行政辦公中心站下車)。
(三)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3.經相關部門審核蓋章的《2013年廣西選調生報名表》;
4.經畢業學校審核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服務基層項目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
5. 服務基層項目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經相關部門審核蓋章的證明本人服務時間或服務期滿的證明;
6.經服務單位審核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應屆高校畢業生考生無需提供)。開具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7.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考生須攜帶上述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由面試組織實施機關取消本次面試資格;考生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給予其取消本次面試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四)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3年6月22日上午8:30(星期六)開始面試。
面試地點:河池市職業教育中心學校新校區(河池市金城江區城西大道市體育館旁),可乘1路、2路公交車到“區政府”站下車。
(五)面試方法
本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面試方法。
(六)面試取消和減少的招錄計劃
因招考職位沒有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決定取消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執行崗位(職位代碼為:L01)等5個職位的5名招錄計劃(詳見附件2)。
二、體檢
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2的比例,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全程實行封閉式管理。參加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對審查合格的考生發放面試通知書。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三)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6月22日上午7:10時前到達指定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分別參加面試。凡未在上午8:00前到達候考室的,按放棄面試處理。
(四)因考生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須于面試公告發布后2天內向招錄機關提供書面申請;未提供申請的,視為惡意放棄,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蘭 昊 0778-2307316,18977878168
(中共河池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河池市2013年考試錄用選調生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詳情參考:http://www.hcrc.net.cn/ds/hc/Article.aspx?ArticleID=4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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