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下達的2013年國防生招生計劃,今年成都軍區依托貴州大學從全國10省(直轄市、自治區)應屆高中畢業生中招收國防生85名(男生83名、女生2名)。
一、招收條件
1.國防生定義:國防生是軍隊根據生長干部補充需要,依托普通高等學校培養、享受國防獎學金、畢業后分配到部隊任職的在校大學生。
2.招收基本條件:必須是參加全國高校統一招生考試招收錄取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符合《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志愿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后服從軍隊分配;品德優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年齡在20周歲以下(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即1993年8月3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二、招收專業及分省計劃
1.招收專業:電子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通信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食品科學與工程5個專業。全部為理科專業。
2.分省計劃:四川10名、重慶10名、云南8名、湖南5名、黑龍江4名、山東4名、陜西4名、浙江4名、廣西4名、貴州32名。分省招生計劃詳見《貴州大學2013年招收國防生計劃表》(待更新)。
三、招收錄取辦法
1.考生填報國防生志愿且成績達到所在?。ㄖ陛犑小⒆灾螀^)規定的軍檢面試體檢分數線,按有關部門的通知和要求,參加政審、面試和體檢。
2.對政審、面試、體檢合格的考生,采取網上遠程錄取的方式擇優錄取。
3.國防生新生提前入校后,由成都軍區駐貴州大學后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選培辦)組織為期15天的入學前軍政基礎訓練,并組織考生進行復審復查。
復查復審合格者,經批準后,確認國防生資格,并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不合格者,取消國防生資格,按高校有關管理規定處理。
四、國防生的簽約及待遇
1.經確認為國防生資格的考生,由選培辦、高校和學生本人三方共同簽訂《國防生培養協議書》,考生家長(監護人)為簽約考生的擔保人。
2.簽訂協議的國防生在校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標準每人每年10000元。
3.國防生在校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的同時,仍可以申請非義務性獎學金、助學金和助學貸款。
4.國防生在校期間,將發放用于訓練的軍裝和被裝。
5.國防生在校期間,達到培養目標并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畢業后按協議分配到軍隊工作。見習期滿后,定副連職(專業技術十三級),授予中尉軍銜。國防生畢業后到部隊擔任軍官,其工資、住房等待遇與同期入軍隊院校學習的軍校生相同。
五、國防生的管理及訓練
國防生在校期間,接受高校和選培辦的雙重領導和管理。主要利用雙休日、寒暑假接受并完成必要的軍政教育訓練,掌握軍事基本知識和技能,培養基本的軍人素質和軍官素養。軍政訓練作為國防生必修課或選修課納入高校教學計劃,軍政訓練課成績計算學分。
六、報考研究生
經批準,培養目標為技術類的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可以報考研究生或免試推薦攻讀研究生。一般可報考軍隊院校、軍隊科研單位和本校的研究生,也可報考與軍隊有簽約協議的其他普通高校。被軍隊研究生培養單位錄取的國防生,經復查復試合格后,由錄取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入伍手續。被普通高校錄取為研究生的,均為定向或委托培養生,保留研究生入學資格,先到部隊報到工作滿2年,再以軍隊干部身份返校學習。
七、國防生的違約及淘汰處理
根據《國防生教育管理規定》和《國防生培養協議書》,國防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違約,應當解除協議,取消國防生資格:①違背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或者參加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的;②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罰,嚴重違反治安管理有關規定,或者被高校退學、開除學籍、記過、留校察看處分的;③違反規定轉學、轉專業、考研、結婚,或者不執行其他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④達不到軍政訓練要求,在規定學制時間內完不成學業,達不到培養目標的;⑤無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協議,或者拒不服從畢業分配,經教育無效的;⑥采取其他手段,拒絕、逃避到軍隊工作的。
國防生在校期間違約的,高校應當作退學處理,情節惡劣的開除學籍;畢業后拒絕、逃避到軍隊工作的,在有關法律規定的年限內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不得報考研究生、出國或者錄用為國企職員。選培辦和高校應當將違約情況記入學生檔案。
八、本章程由成都軍區駐貴州大學后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貴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電 話:選培辦0851-5780546、0831-780546(軍線);貴州大學招生辦0851-8292075
通 聯:550000(郵編) 貴州省貴陽市南廠路貴州省軍區政治部后備軍官選培辦
貴州大學網址:www.g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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