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委黨校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是全市培訓、輪訓黨員領導干部,開展理論研究與宣傳的重要陣地。現根據我校教學工作的需要,經市委領導同意,擬在全國公務員隊伍中選調多名有志于從事黨校教育與理論研究的人員充實我校教學隊伍。具體要求是:
一、選調職位
中共潮州市委黨校副科長及科員、辦事員。
二、選調人數
3人。
三、選調人員條件
選調人員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要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一)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參加工作滿2年以上;
(三)學歷及專業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馬克思主義類、文學、哲學、歷史學、法學、管理學、經濟學、社會學、宗教學等學科專業;
(四)師范院校畢業生優先選調;
(五)身體條件: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
(六)被選調對象需在我校服務五年以上方可申請調動。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請符合選調的人員于2013年6月30日前將材料寄至中共潮州市委黨校辦公室(廣東省潮州市橋東金馬大道,郵編:521000,聯系電話:0768-3931999,傳真電話:0768-3931989,聯系人:林先生、陳先生);報名者請提供《中共潮州市委黨校公開選調教學人員報名表》(附件)原件及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工作證、戶口簿、公務員身份證明、公開發表的文章等材料復印件,免冠紅底大一寸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
我校收到材料后,將電話通知符合要求的報名者進行面試,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
(三)面試形式
由我校統一命題,考生自行備課,現場試講。
(四)考核
對選調對象進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審。
(五)轉任
擬選調人員考核合格后,報市政府人事部門批準,按照人事調動程序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中共潮州市委黨校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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