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概況
高校名稱:南通航運職業技術學院
高校代碼:1311(普通類、藝術類專業招生代碼)、1682(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生代碼)、1480(高職本科分段培養)、12703(國標代碼)
高校性質:國家公辦,隸屬于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首批全國交通職業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國家示范(骨干)高職院校建設單位、江蘇省首批示范高職院校、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江蘇省教學工作先進高校、江蘇省科技工作先進高校。
高校地址: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通盛大道185號(郵編:226010)
二、對口單招專業錄取規則(江蘇招生代碼:1311)
1.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按照“學校負責、省招委會監督”的原則,堅持以文化考試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錄取時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對進檔考生,按科目組依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當總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錄取,如仍相同,按技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錄取;藝術科目組依次按照總分、文化成績、技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進行錄取。如考生所填第一專業已經錄滿,則根據填報志愿的順序,錄取其它志愿專業。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該科目組其他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各專業招生計劃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或查閱我院招生信息網招生計劃欄。
4.所有專業對外語語種要求:英語
5.對男女生比例要求:對口單招所有專業對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6.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報考我院各專業考生應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相關規定。
三、統招批次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江蘇招生代碼:1311)
1.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按照“學校負責、省招委會監督”的原則,堅持以文化考試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錄取時依據“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規則,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即對進檔考生,分文理依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當總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按志愿順序錄取,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如考生所填第一專業已經錄滿,則根據填報志愿的順序,錄取其它志愿專業。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其他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各專業文理科招生計劃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或查閱我院招生信息網招生計劃欄。所有專業對考生選測科目等級不作要求,選測科目中的一門文科要求為歷史、理科要求為物理,另一門選測科目不作要求。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要求為4C,信息技術科目合格。
4.所有專業對外語語種要求:英語
5.對男女生比例要求: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輪機管理)、船舶電子電氣技術等航海類專業只招男生,其余專業對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6.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報考我院各專業考生應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相關規定。根據交通運輸部行業標準《海船船員體檢要求》及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關于調整有關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航海類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輪機管理)、船舶電子電氣技術】不招收色盲、色弱者,雙眼裸視力4.6(0.4)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0.6)及以上。新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將調劑到其他專業。
四、高職本科分段培養專業錄取規則(江蘇招生代碼:1480)
1.高職本科分段培養概況
經江蘇省教育廳批準,我院2012年與南通大學開展高職本科“3+2”分段培養試點工作,江蘇招生代碼:1480。被我院該批次錄取的學生在我院學習三年后,參加南通大學選拔考試,符合條件者進入南通大學對應分段培養的專業參加兩年本科階段的學習,成績合格者即可獲得南通大學本科文憑,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獲得學士學位。
2.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按照“學校負責、省招委會監督”的原則,堅持以文化考試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3.錄取時依據“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規則,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即對進檔考生,分文理依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當總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按志愿順序錄取,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決定考生是否錄取。
4.文理科招生計劃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或查閱我院招生信息網招生計劃欄。所有專業對考生選測科目等級不作要求,選測科目中的一門文科要求為歷史、理科要求為物理,另一門選測科目不作要求。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要求為4C,信息技術科目合格。
5.所有專業對外語語種要求:英語
6.對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規則(江蘇招生代碼:1682)
1.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概況
經江蘇省教育廳批準,我院2013年中外合作辦學招生專業為:涉外旅游(郵輪酒店管理),招生代碼1682。我院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的規定,規范辦學。涉外旅游(郵輪酒店管理)專業由我院與新加坡新瑞教育學院按照“2+1”培養模式進行合作辦學,并與森海海事(新加坡)有限公司進行訂單合作培養,合格畢業生直接由森海公司安排到國際郵輪工作。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前兩年在我院學習,第三年通過外方的測試即可到國外學習一年,成績合格后可同時獲得我院與外方的畢業證書,并有機會到國外本科高校攻讀學士學位;如果學生在第三年不愿或不能出國,則仍可在我院完成學業,取得我院的畢業證書。
2.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按照“學校負責、省招委會監督”的原則,堅持以文化考試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3.錄取時依據“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規則,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即對進檔考生,分文理依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當總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按志愿順序錄取,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如考生所填第一專業已經錄滿,則根據填報志愿的順序,錄取其它志愿專業。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其他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4.各專業文理科招生計劃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或查閱我院招生信息網招生計劃欄。所有專業對考生選測科目等級不作要求,選測科目中的一門文科要求為歷史、理科要求為物理,另一門選測科目不作要求。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要求為4C,信息技術科目合格。
5.所有專業對外語語種要求:英語
6.對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六、統招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江蘇招生代碼:1311)
1.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按照“學校負責、省招委會監督”的原則,堅持以文化考試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藝術類專業門類為美術類,專業考試形式為省統考。
3.藝術類專業考生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中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4.藝術類專業錄取遵循“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考生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需達到江蘇省藝術專科最低控制線,對進檔考生依次按總分(專業分與文化分之和)、文化分、專業分的順序排序,擇優錄取。
5.藝術類專業對外語語種要求:英語
6.對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七、收費標準
1.學費:普通類4140元/年·生;高職本科分段培養專科階段4140元/年·生;藝術類6800元/年·生;中外合作類12800元/年·生。
2.住宿費:A類1400元/年、B類1200元/年、C類700元/年。
八、其他
1.需要說明的問題:①被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我院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又無正當理由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②新生入學后,學院按規定進行體格復查和招生條件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③學院“獎、貸、助、免、補”助學體系完備,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學院單項獎學金等,并采取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特困補助、對家庭貧困的學生和品學兼優的學生提供勤工儉學、困難補助、勤工助學、訂單企業與合作共建單位為貧困學生提供助學款等多項助學措施幫助貧困生完成學業。④學院積極為學生繼續深造創造條件,鼓勵學生通過“專轉本”等形式進入本科院校學習,同時學院設有上海交通大學南通遠程學習中心,學生在校期間即可參加本科網絡教育的學習,成績合格可獲得上海交通大學頒發的畢業證書。
2.聯系方式
招生熱線:0513-85960868(兼傳真)、0513-85960968
學校網址:www.ntsc.edu.cn
E-mail:zhaosheng@ntsc.edu.cn
郵政編碼:226010
3.考生錄取結果可通過我院網站查詢。
4.本章程自江蘇省教育廳審核通過之日起生效,由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南通航運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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