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縣教育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并報市編辦、市人社局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6名,其中高中30名,初中36名。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統一考試,擇優聘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含經我國駐外使領館和教育部承認的國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參加“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洛寧縣農村任職滿2年以上的畢業生,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在洛陽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和在洛陽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畢業生,報考思源學校初中教師職位,學歷可放寬至國家承認的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招聘的職位、專業及聘用計劃
(一)高中職位30名。其中:洛寧一高中教師21名,洛寧高中教師9名。
(二)思源學校初中職位36名。其中:教師34名,心理咨詢1名,財務會計1名。
詳見《招聘職位計劃表》(附件1)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
3、品德優良,能勝任教育教學及相應工作;
4、截止2013年6月30日,年齡在18-25周歲(1995年6月30日-1988年6月30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學歷和已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三年的可放寬到30周歲(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學生村干部”、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和“三支一扶”畢業生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符合《國家教師資格認定條例》規定的身體條件;
6、服從組織分配。
(二) 資格條件
1、教師資格條件:
(1)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能勝任1-2科教育教學工作;
(2)具有與申報學科、層次一致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勞動技術專業的考生,無教師資格證書但所學專業與勞動技術一致或相近的考生也可報考,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必須在聘后三年內取得,否則,解除人事聘用合同)。
2、心理咨詢、財務會計資格及專業條件:
(1)具有相應崗位一致的專業理論水平、技術能力,并具有相應的從業資格證書;
(2)專業條件:
心理咨詢:心理學專業;
財務會計:財務管理、會計學專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 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 有違規違紀等不良記錄和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辦法,報考者按公布的職位和要求到報名點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 2013年6月28日至7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2、報名地點:洛寧縣招待所(永寧賓館)一樓服務大廳
3、提交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洛寧縣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證;
(3)畢業證及國家學信網上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教師資格證書及其他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5)就業報到證;
擇業期內外省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需經河南省大中專學生就業服務中心蓋章,地址在鄭州市鄭東新區金水東路與農業路交叉口。
擇業期內未辦理就業報到證者,須提供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空白就業協議書(全套);
尚未取得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的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應持有效身份證、畢業院校就業指導部門開具的有效證明(證明樣表見附件3)和加蓋公章的空白就業協議書(全套);
尚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非師范類本科、應屆碩士研究生,需持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院校就業指導部門開具的有效證明(證明樣表見附件3)和加蓋公章的空白就業協議書(全套)。
(6)已就業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在相應崗位上工作滿三年人員需單位出具工作情況證明。
(7)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張;
(8)考務費30元。
4、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不符合招錄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5、報名結束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將及時公布報考人數。地理、心理學、籃球、會計專業的報名人數與聘用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其余專業報名人數與聘用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4:1 。達不到規定比例時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報考該職位人員,退還已交考務費。
6、報名所需表冊請從以下網站下載填報,網址為:洛陽人才網、洛寧人力資源網。
7、報名人員憑身份證和繳款收據于2013年7月8日到洛寧縣招待所(永寧賓館)一樓服務大廳領取準考證。
(二)確定加分對象
1、加分條件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我縣農村任職滿2年以上的大學生,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在洛陽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和在洛陽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畢業生可享受筆試成績加10分的政策。
2、提交材料
(1)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提交《洛寧縣公開招聘教師加分申請表》(附件5)。
(2)“大學生村干部”需提供洛寧縣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干部證明”(附件4),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需提供《志愿者證書》及期滿考核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需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及期滿考核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