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區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教學需要,根據《秦皇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秦人社〔2012〕15號)文件精神,經區政府同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
一、招聘指標
招聘指標共計90名,設A類指標85名、B類指標5名。A類指標用于近3年(含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B類指標特用于符合招聘條件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凡上述人員可以申報B類或A類指標; A類應聘人數和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研究,減少招聘指標。B類應聘人數和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如達不到3:1比例,核減指標將直接納入A類指標,視同報考A類。
A類指標:
項目 | 合計 | 語文 | 數學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品德 | 生物 | 歷史 | 物理 | 幼兒 | 英語 |
中學 | 19 | 1 | 3 | 2 | 4 | 2 | 2 | 5 | ||||
小學 | 60 | 31 | 17 | 4 | 3 | 3 | 2 | |||||
幼兒園 | 6 | 6 | ||||||||||
合計 | 85 | 32 | 20 | 6 | 3 | 3 | 4 | 2 | 2 | 5 | 6 | 2 |
B類指標:
項目 | 合計 | 小學語文 | 小學數學 | 小學美術 | 小學體育 | 小學音樂 |
招聘數量 | 5 | 1 | 1 | 1 | 1 | 1 |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參加應聘。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A類指標要求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其中生物、歷史、物理、思想品德(政教)、幼兒學科要求專業對口。
(二)報考B類指標,須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教師資格證及服務期滿相關等證明材料。
(三)在職人員應聘,須持有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同時加蓋主管部門公章;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秦皇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港城教育網、秦皇島晚報和秦皇島電視臺等渠道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符合條件人員憑教師資格證、畢業證、身份證、就業協議書、報到證、1張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等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報名;“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憑服務期滿的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進行報名。報名費每人13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考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及烈士配偶子女免收報名費。
報名地點:海港區教師進修學校(海港區建樹里小學)
報名時間:2013年6月28日—6月30 日 (8:30-17:30)
聯系電話:0335—3554823
2、攝像。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持報名表到攝像室攝像。
3、領取準考證。2013年7月5 日15:00—17:30在海港區教師進修學校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和《考生須知》。
(三)筆試
筆試重點考察應聘者所報學科的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考試完畢后,封存試卷,統一評閱。閱卷完畢,筆試成績及試講答辯名單于2013年7月7日9:00在海港區教師進修學校及海港區政府網進行公示。按2:1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試講答辯人員,末位出現并列的都進入試講答辯。中小學語文、數學、體育專業統一進行測試排名。
(四)試講答辯
試講答辯滿分為100分。音樂教師和美術教師的測試內容包括說課和特長展示(樂器自帶),各占50分;幼兒教師試講包括講故事、彈唱、繪畫、舞蹈測評(考場準備鋼琴和DVD機,其他教學用具應聘者自帶),每小項25分;其它學科教師的試講內容為說課和教學答辯,說課時間不超過10分鐘,滿分為70分,答辯時間不超過5分鐘,滿分為30分。
試講答辯時間從2013年7月16日7:00開始抽取說課順序和題目,說課后當場抽取答辯題目并答辯。試講答辯當場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數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兩位小數)為競聘者的試講答辯成績,當場向本人公布。根據總成績名次和各崗位名額確定考核人選,如出現成績并列,試講答辯成績高者確定為考核人選,如試講成績相同,進行加試考核(試講),加試(試講)成績高者確定為考核人選。
試講答辯地點:海港區教師進修學校。
(五)成績公示
總成績=(筆試成績×50%)+(試講答辯成績×50%)。總成績于7月17日10:00在海港區教師進修學校及海港區政府網進行公示。
(六)考核
擬聘用人選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教育局組織考核,通過核查檔案、外調等方式考察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聯系電話:0335-3551312
(七)體檢
擬聘用人選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教育局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確定。體檢定于7月19日8:00進行(空腹,帶身份證),體檢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不予錄用。
(八)錄用公示
面向社會公布此次招聘的擬錄用人選,公示地點:海港區教師進修學校及海港區政府網進行,公示期7天。
五、工作安排
本次招聘人員主要面向農村學校。公示期滿,進行抽簽分配儀式,招聘錄用人員采取學校崗位與錄用人員姓名隨機抽簽匹配的辦法,按需分配到各中小學、幼兒園。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應往屆未就業的各類院校畢業生試用期一年,其他人員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紀律要求
(一)為使本次招聘工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由招聘工作成員單位派出專職人員并聘請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風監督員全程監督。
(二)聘用過程中,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三)涉及到有親屬及子女報考的工作人員要主動提出回避。
(四)有違反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影響招聘工作行為的。
七、其他事項
(一)被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將人事檔案或畢業生檔案交到區教育局人事科。
(二)招聘期間,根據實際情況,日程安排可能有變化,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港城教育網發布的實時信息。
本細則由海港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海港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附件2:海港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單位同意報考證明.doc》《海港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來源于秦皇島海港區,最近更新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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