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充實優秀的師資力量,經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鹿城區教育局共同研究決定,面向鹿城區區外公開選調教師1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公開公平,擇優選調。
2、資格準入,規范程序。
二、選調條件和要求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工作踏實,師德優良,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教齡滿五年。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30周歲以下的,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獲得縣(區)級教壇新秀或市級骨干教師榮譽稱號,或被列為市級名師名校長培養對象。獲得市級教壇新秀、教壇中堅及以上榮譽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6、凡選調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其計算時間統一截止為2013年6月30日。
三、具體選調計劃
1、小學教師8名:語文學科4名,數學學科2名,其他(英語、科學、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等)學科2名。如其他學科符合選調條件和要求的報名人數不足2人的,其空缺選調計劃調劑到語文學科。
2、幼兒園教師5名。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時間:2013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 —16:00),逾期不予補報。
2、地點:鹿城區教育局政工科(紗帽河99號)
3、報名所需材料:
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第一學歷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所在單位出具的教齡年限、在編在崗和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原件)及所在單位和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報名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選調資格。
4、報名結束后,由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五、考試
經資格復審通過后,由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鹿城區教育局對符合選調條件和要求的報名人員組織進行考試。
考試形式分為筆試與面試,滿分各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所有分數核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1、筆試
筆試時間:2013年7月11日
小學語文、數學、英語、科學、信息技術學科的筆試分公共知識(占筆試成績的40%)和學科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60%)兩科。除上述學科外,其他小學教師筆試為公共知識一科(占筆試成績的100%)。公共知識內容為教育教學理論(含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等),不指定參考書目和范圍,各學科采用統一試卷。
幼兒園教師筆試為公共知識一科(占筆試成績的100%),內容幼兒教育教學理論知識等。
2、面試
面試采取上課的形式,備課時間為90分鐘。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儀表儀態等。
六、確定擬選調對象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按各學科選調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選調對象。
七、公示
擬選調對象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在鹿城公務網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咨詢電話:鹿城區教育局政工科88262806
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88990920
溫州市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溫州市鹿城區教育局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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