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普通高中新課程高考改革方案》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現就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同分考生位次的排序說明如下:
一、普通高考總分相同時,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的位次排序在往屆生(含同等學歷考生)之前。
二、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普通高考總分相同時,其位次排序為:
當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以省教育廳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11個學科(語文、數學、外語、通用技術、歷史、地理、政治、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總成績(總分1650分)作為排序的依據,總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
當考生學業水平考試總分相同時,按考生高考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合計分從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數,按考生高考文(理)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數,則按高考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順序進行排序,即先看語文,若分數相同,則再看數學。
三、往屆生(同等學歷考生)普通高考總分相同時,其位次排序為:
高考總分相同時,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合計分從高到低排序;若遇相同分數,再按考生文(理)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數,則按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順序進行排序,即先看語文,若分數相同,則再看數學。
四、外省轉入我省的考生普通高考總分相同時,其位次排序為:
轉入考生若參加了我省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考同分排序時按我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普通高考同分位次的排序政策執行。轉入學生若沒有參加我省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考同分排序時則按我省往屆生普通高考同分位次的排序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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