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公務員中說未就業的大學生,有國家教育部開具的未就業證明才能報考,畢業時簽了一家公司,學校在畢業時對錢了協議的學生一律發了登記證,沒簽協議的發的是報到證,那是不是就證明我已經就業,不能報考這些崗位呢?可是我就是在打工啊,也很想報考啊!怎么辦?請賜教!
回復:未就業證明可以為如下任意一種即可:
1.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為大學畢業生需要辦理的離校手續之一)
2.報到證(可到省教育廳辦理)
3.到當地人才交流中心或畢業生就業服務指導中心憑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或報到證開具的未就業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