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景寧教育事業發展,經研究決定,我縣今年委托浙江師范大學定向培養五名中學教師和十名小學全科教師。
一、招生對象
2013年報考普通高校的麗水市戶籍考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師范大學。院校代碼:0222(定向)
三、招生計劃
1、中學(5名):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2名,理科,專業代碼:80
物理學(師范)1名,理科,專業代碼:81
化學(師范)1名,理科,專業代碼:82
生物科學(師范)1名,理科,專業代碼:83
2、小學(10名):
小學教育(師范)5名,理科,專業代碼:85
小學教育(師范)5名,文科,專業代碼:63
安排第一批提前錄取,學制4年,低于本科重點分數線20分以內的考生也可填報。
四、招生與錄取
1.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在規定時間填報志愿,須在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第一批錄取分數線后,將浙江師范大學學校代碼、專業代碼等填報在第一批提前錄取志愿。
2.確定體檢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名單,招生院校再將名單發至縣教育局。
3.組織體檢:縣教育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生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根據招生計劃數按1:1比例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本縣范圍內公示3天。
4.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由縣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
5.學校錄取:招生院校在相應批次招生工作開始之前,將縣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他院校的報考和錄取。
6.備案:錄取結束后,由招生院校將定向委培生名單抄送縣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學習費用
經承辦院校正式錄取的每位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用由縣財政補助2萬元,由學員本人先支付,畢業到崗后分四年返還。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六、就業與待遇
報考定向培養并被錄取的考生,畢業時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并通過體檢、考察合格者,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與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聘為正式教師,由縣教育局統一調配到農村中小學工作,服務期不少于6年。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景寧畬族自治縣教育局
景寧畬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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