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整體素質,促進我縣教育事業更好更快發展。按照內丘縣機構編制委員會【2011】2號會議紀要和內丘縣人民政府《關于振興內丘教育的意見》(內發【2012】10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擬面向全縣公開招聘100名教師充實到中小學及幼兒園任教。為做好這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此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進行。
二、招聘計劃
全縣共計劃招聘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100名。其中:高中15名、初中15名、小學60名、幼兒園10名(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師范類畢業生及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類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情況。
2、報考高中教師的需普通高校本一以上學歷且專業對口。
3、報考初中教師的需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且專業對口。
4、報考小學及幼教教師的需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學歷,且所報專業必須與所學專業一致(小學教師全部充實到丘陵山區任教)。
5、畢業生須是在縣教育局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備案的,截止報到時間為招聘教師報名前一天。
6、符合從事教師職業的身體健康標準。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在縣電視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教育局網站發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組織報名:凡符合招聘條件的需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報名資格審查表,填寫后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及三張二寸免冠照片(應屆畢業生需出具就業協議書和學校證明)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報名,報名費及考務費100元。
2、資格審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教育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具備條件的方可參加考試。
(三)考試:為避免人才流失,高中教師、初中教師、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從高到低分期考試,只要符合條件可重復報名,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1、報考中學教師的,考試內容為《教育理論綜合知識》;報考小學基礎學科的,考試內容為《語文、數學及教育學心理學和微機理論知識》;報考小學其他學科的考試內容為《所報學科知識、教育學、心理學及微機理論知識》。時間均為120分鐘,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根據成績按報考崗位1:1.5比例進行說課,每人備課15分鐘,說課15分鐘,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
2、報考幼兒園教師的,考試內容為《幼兒教育學、心理學、衛生學、專業理論知識》。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根據成績按報考崗位1:1.5的比例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測試內容為說、畫、彈唱、彈奏、舞蹈、儀容儀表等,每人15分鐘,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
3、根據國家“三支一扶”有關政策,對有支教經歷且服務期滿考核在合格以上的人員,在筆試考試成績加7分。
(四)體檢:依據報考學科總成績,按1:1確定擬聘人選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由同一學科符合條件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五)政審:由公安部門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政審。
(六)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社會公示七天。
六、待遇
1、所招聘的100名教師列入縣財政開支。待遇按正式在編教師執行相應工資福利。招聘的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參照高校畢業生見習期工資標準執行,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2、為穩定教師隊伍,招聘錄用后的人員和教育局簽訂協議,任教后六年內不準考研(脫產)、不予調動(包括借調外單位)。
七、組織領導和工作紀律
這次招聘工作,成立以常務副縣長宋華章為組長、縣委常委副縣長魯增良、副縣長錢麗霞為副組長,各編委成員單位一把手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郝明珂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教育局局長劉建軍同志兼任。具體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教育局等單位配合,負責組織實施這次教師招聘工作。并全程接受縣委、縣政府、紀檢、監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介入招聘工作的各類人員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徇私舞弊的,要追究責任。對違反考試規定應試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
舉報電話:6861001,6861021
附:1.招聘計劃
2.報名資格審查表
《報名資格審查表.doc》來源于內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最近更新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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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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