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被定向招錄后英語過不了四級,畢業后拿不到學士學位就被取消錄用資格,還要賠償好幾萬塊錢?如果這樣那不是沒了工作,還要自己掏錢嗎?
回復: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人員,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1個月內,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費和生活補助費),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請查閱各培養學校授予學位的要求或者咨詢學校學位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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