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干部選任機制,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學校領導干部隊伍。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四川省中小學校長聘任管理辦法(試行)》,經研究決定,在犍為一中、犍為職高、羅城中學、孝姑高中、清溪高中、犍為教師進修校等6所縣直管學校開展校級行政領導干部公開競聘工作。
一、公開競聘原則
1.黨管干部、群眾公認的原則。
2.德才兼?zhèn)洹⑷稳宋ㄙt的原則。
3.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4.崇尚實干、注重實績的原則。
二、公開競聘職位
犍為一中:校長1人,副校長3人;
犍為職高:校長1人、副校長3人;
羅城中學:校長1人、副校長2人;
孝姑高中:校長1人、副校長2人;
清溪高中:校長1人、副校長2人;
犍為教師進修校:校長1人、副校長1人。
三、報名資格條件
面向全縣公開選聘,報名人員應符合競聘職位的條件。
1.必須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資格條件。
2.熱愛教育事業(yè),綜合素質較高,專業(yè)水平較強。
3.具有本科以上學歷,身體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4.競聘職位年齡為:繼任的男應在53周歲以下,女應在48周歲以下;新任副校級行政領導干部應在45周歲以下。
5.競聘普高校長職位,應具有現任犍為普高副校級以上職位不少于兩年的任職經歷。競聘普高副校長職位,應具有現任犍為普高中層以上職位(含中層職位)不少于兩年的任職經歷。競聘職高校長職位,應具有現任犍為普高、職高、教師進修校副校級以上職位不少于兩年的任職經歷。競聘職高副校長、教師進修校校長和副校長職位,應具有現任犍為職高、教師進修校、普高中層以上職位(含中層職位)或全縣一層次初級中學校長不少于兩年的任職經歷。
6.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間、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審查的,不得參加競聘。
7.年齡和任職計算時間截止2013年7月30日。
四、公開競聘程序
1.公告。在犍為電視臺、組工網站、縣教育局網站、相關學校公布報名條件、競聘職位以及競聘程序等。
2.報名和資格審查。動員和組織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自愿報名,5名以上教職工聯(lián)名推薦報名,組織推薦報名。符合競聘條件有意報名的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一寸1張。同時填寫《縣直管學校領導干部公開競聘報名表》。經審查符合競聘條件的,安排參加競聘陳述并在校內公布正式競聘人員名單。報名競聘人員可同時填報同一學校的兩個職位或兩所學校的各一個職位。報名時應填寫是否服從組織安排。
3.陳述答辯和民主推薦。(1)召開學校教職工參加的競聘大會,由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者在大會上進行競職陳述,接受教職工提問(報名競聘人員多,可增加綜合測試環(huán)節(jié)篩選競職陳述人員)。(2)競職陳述主要內容:個人基本情況、主要工作實績、競職后三年任期目標。競聘校長職位的,陳述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競聘副校長職位的,陳述時間控制在6分鐘以內。(3)參會教職工根據競聘者競職陳述和回答問題情況,結合競聘者平時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民主推薦。異校報名者,同時在原單位進行民主測評和推薦。民主測評和推薦結果作為確定考察對象的重要依據。
4.確定考察對象。根據民主推薦情況確定考察對象,被確定的考察對象在系統(tǒng)內進行公告。
5.組織考察。縣紀委、縣組織部、縣教育局等部門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被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6.組織聘任。縣委組織部根據民主推薦和組織考察的情況,綜合個人素質、能力、業(yè)績和崗位等情況,統(tǒng)籌縣直管學校領導班子配備,提出調配方案,經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公示無異議后予以聘任。聘期為三年,其中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經評議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的,免去試任職務,由原單位安排工作。
五、公開競聘其他事項
1.個別職位公開競聘無合適人選的,由組織考察調配。公開競聘職位的人選產生后,原聘任人員的職務自行終止。
2.未盡事宜由中共犍為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報名時間:7月2日-7月10日上班時間
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干部股
聯(lián)系電話:(0833)4222295、(0833)4223368
中共犍為縣委組織部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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