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13年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人社發[2013] 43號)和省教育廳《遼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省屬高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教辦電[2013]2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與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2013年應屆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應聘者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及其他條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聘崗位工作任務。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應聘者的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應屆畢業生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按期畢業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統一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周內。
2.報名方式:請攜帶本人簡歷,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可以證明本人在本專業領域相關成績和研究成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沈陽建筑大學人事處報名。
(三)資格審查
主要審核應聘者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能證明個人能力、資歷(經歷)的有關材料及主要工作業績證明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如個人條件不符合申報崗位要求,隨時發現均取消其應聘資格。應聘者應確保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如發現提供虛假信息或不準確信息者,學校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未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核
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專業功底、研究能力、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綜合素質等情況。考核擬采取試講、答辯、測評等方式。考核時間、地點以學校電話通知為準。
(五)體檢
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體檢操作手冊組織實施。具體時間以學校電話通知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
(六)公示和聘用
確定擬聘人員后,經省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統一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學校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的監督。
六、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沈陽建筑大學
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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